作者zere (三)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买到不同版本的ipad
时间Thu Dec 2 23:39:32 2010
事实经过:
昨日我爸在一店里和店主的朋友购买了二手使用约两个月的ipad,买价两万。
目前ipad有两种规格,一种是wifi,另一种是wifi+3G
前者售价较低,全新价不到两万,後者售价较高。
两者外观乍看相同,但可於背面分别。
只是由於此商品才刚登台,实际上不好分辨。
店主朋友宣称那台可用3g,并附有一保护壳於外,故无法看到背面。
出於信任以及无知,我爸买下了。
直到今日拿去台哥大才发现这台根本就只是wifi机种。
然店主朋友所说可以用3g功能也并无错误,
因为wifi机种的确可以外接网卡达到3g上网的目的。
可很明显的这和一般消费者的理解有所出入。
打电话回店里得知目前店主朋友人已离开,前往外地。
问题:
1.如果想要退货,是否有根据?
可否依据他所说的具有3g功能但和一般大众所认知不同认定有诈欺嫌疑?
2.可以找店主负责吗?交易时,店主在场,是在他所开之音响店进行交易。
3.目前这台机种二手价我估计15000,不能退货,能否至少退还五千?
因为面交有检查货品的义务,可是我真的很咽不下这口气,
就只能当作被骗或者期待店主朋友的道德良知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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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18.206
1F:推 depravity:若单是"可用"被理解成该特定机型不是全他的错话术不违法 12/02 23:45
2F:推 hoboks:个人觉得有所隐瞒 应该很有机会该当於诈欺 或是欠缺保证品 12/03 00:03
3F:→ hoboks:质 这两种状况个别可以请求解约 减少价金 损害赔偿等等 12/03 00:04
4F:推 hsinyeh:ipad没有USB 要怎麽外接3G网卡? 12/03 00:06
5F:→ hsinyeh:原PO会不会觉得很头昏 一个问题三个人回答都不一样XD 12/03 00:07
6F:推 depravity:我收过公平交易委员会函"一人折75"业者解释是 12/03 00:12
7F:→ zere:有一点,一楼让我难过,二楼让我喜悦XD 12/03 00:12
8F:→ depravity:漏掉"两人同行" 其中一人折75 公平交易委员会说 12/03 00:13
9F:→ depravity:一句话可能有很多种解释 那只要符合其一业者就不违法 12/03 00:13
10F:→ depravity:所以"两人同行一人折75" 只有其中一人折 是合法话术XD 12/03 00:14
了解D大的意思
因为我本人现在不在家,也没看过IPAD实机,只是搜寻网路有人表示WIFI可以外接
某种东西(?)达到3G上网的目的
如果WIFI版在一般大众理解下无法3G上网,
(例如先前的TOUCH虽然有蓝芽接受器,但却要藉着非正规的改机才能自由传输档案)
那是否比较有理由呢?
谢谢
※ 编辑: zere 来自: 140.112.218.206 (12/03 00:18)
11F:→ depravity:所以除非您想上法院看遇到的主审怎麽说 12/03 00:16
12F:→ depravity:不然目前官方允许这种话术存在 @@ 12/03 00:17
13F:推 depravity:你觉得 "两人同行一人折75" 是都折还是其中一个?? 12/03 00:19
14F:→ zere:我觉得折一个人,就像是两人同行,一人免费(零折?) 12/03 00:21
15F:推 depravity:那我再告诉你 你先看过一份两人同行其一半价 12/03 00:22
16F:→ zere:感想是说话真的是门艺术 12/03 00:22
17F:→ depravity:过半年 改板成那样 是否有存心使人误会的嫌疑?? 12/03 00:23
18F:→ zere:这样的话,我觉得是刻意误导 12/03 00:23
19F:→ depravity:依法条文义解释不能使人误会 这看起来够故意吧 XD 12/03 00:24
20F:→ depravity:可是官方态度允许能自圆其说就可以 不过行政解释 12/03 00:24
21F:推 hsinyeh:我觉得 刑事上比较难 民事要打撤销诉讼胜算满高 12/03 00:24
22F:→ snowtoya:如果文句是"两人同行一人75折" 那我会认为是其一75折 12/03 00:24
23F:→ zere:超故意的……真是家烂店= = 12/03 00:24
24F:→ depravity:法官不受其约束 所以愿意到法院 恩 有机会如H大所说 12/03 00:25
25F:→ depravity:我虽然常跑法院也不愿意为了75去(不想得罪法官XD) 12/03 00:25
26F:推 depravity:她是折75=半价 如果没有存心误导的意图干嘛花钱改板?? 12/03 00:35
27F:→ depravity:故意误导法所不允阿(公平交易法21条) 12/03 00:36
28F:推 depravity:解释有疑义应为有利消费者解释(消保法11条二款) 12/03 00:40
29F:→ depravity:都不被接受 然後我就接到老师来信了 XDDDD 12/03 00:41
30F:推 hoboks:透过wifi再连上3G根本不算数 那ipad不就可以广告说 12/03 01:04
31F:→ hoboks:支援3G 4G 100G 乾脆用到3000年 12/03 01:05
32F:→ hoboks:诈欺即使刑事不成立 民事也可以依民92撤销意思表示 12/03 01:06
33F:推 hoboks:ipad的确没有任何外接的接头可扩充 连插sd卡都不行了 12/03 01:10
我今天去门市问的结果,弄清楚原来是用3.5G分享器,不是3G网卡(科技真是日新月异)
我爸已经跟店主联系,对方目前是表示会给他退,但要等朋友回来。
感谢大家的意见,到时候如果对方反悔,至少我方这边有法律依据
※ 编辑: zere 来自: 140.112.218.206 (12/03 19:33)
34F:推 mapleone:店家这样只是拖延手法,最後反悔你就惨了。请把握时效。 12/03 22:44
35F:→ fatcats:请问楼上大大 什麽时效? 12/03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