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sters (小红 是男的)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大楼管理员不发信件该怎麽办?
时间Sat Nov 13 00:25:51 2010
※ 引述《belleza35 (唇からロマンチカ)》之铭言:
: 问题:
: 也许有人会觉得只是收不到DM而已
: 但对我来说这些DM可以让我在采买生活用品上多方比较
: 我有想过拿出法条告诉管理员如果他们不发DM信件就是不对
: 可是我不知道该用哪一条法条才合适
: 所以想请大家告诉我该怎麽处理,谢谢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这个法条可以拿来使用吗?
(其实我也不太清楚,只是刚刚看到这个法条似乎可以用?)
(希望有对邮政法规更厉害的人给个意见)
邮政法
第 五 章 罚则
第 38 条 无故开拆或
隐匿他人之邮件或以其他方法窥视其内容者,处拘役或新台币
九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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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13.119.170
※ 编辑: sisters 来自: 163.13.119.170 (11/13 00:29)
1F:→ snowtoya:我觉得不太算隐匿.. 11/13 00:54
2F:推 zazazas:他没有隐匿啊 只是放在旁边 我们社区的作法是 让邮差自己 11/13 01:12
3F:→ zazazas:发信 挂号由警卫代收 但是信用卡或是双挂号则一定要本人 11/13 01:13
4F:→ zazazas:找主委谈 看可不可以请他跟保全主管谈 11/13 01:14
5F:推 twohand:推邮差的工作。。。哈 11/13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