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on (ia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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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继承] 继承人对财产保管人及债务的问题
时间Wed Sep 15 11:27:46 2010
事实经过:
您好,
想请问各位法律专家,
A小姐十多天前过世,
此葬礼为A小姐娘家姐妹为主办,二位儿子为继承人,皆已成年,
前夫B先生及A小姐二位儿子在灵堂前表示要将A小姐父亲留下的土地归还A小姐娘家,
(前夫B先生及A小姐二位儿子与A小姐居住不同城市,很少连络)
问题:
【问题一】:
在世时与姐妹之间有会钱(死会)共九万多未清还,二位儿子不清楚此会钱,B先生却认为人死後一切债务不需理会。(此会钱有收据、帐本及A小姐本人签名),B先生以儿子不知情为理由,拒绝承认此笔债务。
【问题二】:
因风俗民情礼尚往来,A小姐往生後所收的奠仪,奠仪来源有A小姐娘家亲友,但B先生及二位儿子都不认识亲友,认为奠仪都应该全数交由B先生及二位儿子接收,却不认帐日後应礼尚往来礼数。
【问题三】:
因A小姐娘家亲姐妹原以为A小姐身无分文,原表示要共同分担A小姐丧葬费,
却在A小姐房间发现18万现金,於是决定将这笔现金作为A小姐丧葬费用,但B先生跟二位儿子事後却反悔,认为A小姐娘家姐妹必须承担A小姐所有丧葬费用。
A小姐身後所有留下现金、不动产、奠仪及原本说好要归还A小姐娘家的土地、银行存款,B先生及二位儿子要求上述财产,全数应归属他们三人,而A小姐丧葬费用、会钱、及债务,B先生及二位儿子认为「A小姐已往生,所有债务均就此结束,与他们没有关系」,所以他们不负责清偿在外所有一切债务。
B先生强调假如现金没有完全归还给二位儿子,他可告A小姐的妹妹D小姐(替A小姐处理及保管丧葬费用後的所有现金)这种状况下,B先生是否告的成保管现金的D小姐?(他有资格告的成吗?)
假如B先生要提出告诉,A小姐娘家家属也可接受上法院处理,(原告若为A小姐娘家家属的话),在被告那栏该写谁呢?
而A小姐的娘家家属本来就决定丧葬费用及所有债务处理完後,将所剩的现金全数归属A小姐二位儿子,但若上述问题无法解决,A小姐娘家家属决定反告,
请问该由娘家哪一位代表出来提告呢?
保管所有金钱的妹妹D小姐假如被B先生提告,她是公务人员,并不能自由支配上班时间,她可以把所剩现金转交给A小姐另一个妹妹E小姐的帐号里保管吗?如此B先生是否还能再告D小姐?或着B只能针对持有这笔现金的当事人?
【问题四】:
A小姐二年前在世时,用C先生的重大伤病卡,带C先生去办理劳工贷款,贷款现金下来後,由A小姐亲自领款使用,而贷款之後的每月还款金额,是由C先生独自负担,(收据皆有保留,可证明)请问这问题也可一并归类在民法当中一并处里,要求B先生及二位儿子负担A小姐此笔债务,将贷款金额部分归还给C先生吗?
【问题五】:
B先生与A小姐已在数年前离婚,而现在二位儿子皆已成年,为A小姐法定继承人,B先生在法律上是否有资格替二位儿子主导一切事情吗?
【问题六】:
A小姐离婚後,她的法定监护权为A小姐娘家母亲,A小姐往生後的财产,其母亲是否能分得一份?
【问题七】:
A小姐在生前,曾向其妹妹借了现金约45万元,而有汇入A小姐银行帐户,存簿上有妹妹的汇款纪录,在无借据只有银行汇入帐户里的纪录,A小姐往生後,妹妹是否能用A小姐银行帐户纪录,是否能成为要求归还此笔款项的依据?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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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indyevil:你需要的是律师跟你洽询,A的法定监护权?这是啥东东? 09/15 12:17
※ 编辑: iamon 来自: 218.161.88.140 (09/15 21:35)
2F:→ jacvky:问题太多,你还是找律师吧.. 09/15 22:35
3F:→ jacvky:不过继承不可能只继承财产不继承债务的,只有抛弃、限定和 09/15 22:36
4F:→ jacvky:全数继承可以选.. 09/15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