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esar777 (pretense)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药局上班 被要求提早10分钟打卡
时间Mon Sep 13 13:25:55 2010
事实经过:
在某某药局上班 公司现在规定要在开店前10分钟以前打卡
其实我觉得很合理 本来就是要早点到公司准备 才能稳当地开门营业
在公司还没有要求的时候 我一直也都是在开店前20分钟~30分钟就到店了
这是因为我动作比较慢 我比较喜欢轻松地开店
但是我有些同事能力很强 可以在3分钟内准备好所有开店事宜
现在被要求要10分钟前到店 我觉得很不合理
我觉得不合理的点在於 这十分钟不算入薪资
且 这十分钟不能做自己的事情包含把未吃的早餐吃完
尽管提早上班不支薪 好像是个常态
但是以我对劳基法的认识与了解
这个部分应该是资方理亏
理亏的情况下 应该是要满怀感激地商请同事们帮忙早点到
现在竟然是"强硬地"要求同事们遵守
真的不是很舒服阿~~~
问题:
最後我想问的是 想请问这样公司是否违反劳基法???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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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0.176.72.102
1F:推 fayuan:依法应该计入工作时间 09/13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