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vay (黑与绝对)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合约] 独立套房即将签约,请帮我审一下合约内容
时间Mon Sep 6 20:05:44 2010
请大家帮我看一下合约…
http://0rz.tw/6qXIc ←Google文件 方便大家阅读
房东的女儿人很好 让我先拿合约回来看 再和她讨论
有颜色的部份 是我的想法
不晓得内容部份是否有需修改之处… 还是有漏了什麽很重要的部份?
==============================================================================
立契约书人:出租人XXX(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 OOO (以下简称乙方)
因房屋租赁事件,兹为租赁房屋订立租赁契约条款如左
第一条 甲方将坐落台北市大同区建泰里12邻承德路一段**巷25号2楼房屋出租予乙
方。
第二条 租赁期间自民国九十九年九月 日起,至民国 年 月 日止计 年。
第三条 租金议定为每月新台币壹万零千伍百元整,壹个月为壹期。乙方应於每期首日前
(含首日)将该期租金壹次交付予甲方(或以金融转帐方式汇款於甲方指定帐户内)
第四条 甲方保证就租赁物确实有权出租且无受查封之限制。产权如有纠纷,概由甲方负
责,与乙方无涉。租赁期间内如移转租赁物所有权时,甲方须保证该受让人继续覆行本契
约之义务。
第五条 乙方应於租赁契约成立时,交付甲方新台币贰万壹千元充为押租金(甲方收受後
应另立收据)。租期届满或契约终止时,乙方将租赁物腾空回复原状交还甲方後,甲方应
无息退还乙方。但乙方如有欠缴租金、税捐、或其他一切债务者,甲方得迳以押租金抵充
之,乙方不得异议。
第六条 乙方对租赁物仅得供住宅之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充作其他用途。
第七条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中途退租或将租赁物全部或一部转租或供给他人使
用。
第八条 乙方及其雇用人、使用人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租赁物(含附属设备)。
无论故意或过失致使租赁物失火或生其他毁损时,乙方应负完全赔偿之责。楼梯通道不得
占用或堆积物品以保畅通。
这条感觉好恐怖…
第九条 乙方欲将租赁物加工、制修、拆除、改造或为其他修缮时,应先徵得甲方书面同
意,并於终止契约或租期届满时,回复原状交还甲方。因回复原状致损害租赁物时,乙方
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零星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而屋顶漏水,墙壁及梁柱之自然损
毁,由甲方负责修理。
【房屋及设备物品正常使用,因时间自然损坏的责任归於房东,有主动修缮之责任】
↑改成这样可以吗?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内之水电费、卫生费或其他因乙方需要所生费用由乙方负担。地价税
、租赁所得税则由甲方负担。
【租赁期间内之水、电、天然瓦斯费皆为依政府所发独立缴费单据自付,
其他因乙方需要所生费用由乙方负担。地价税、租赁所得税则由甲方负担。】
↑我想改成这样
第十二条 乙方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终止本契约:
一、积欠租金达两个月时。
二、以租赁物供违反法令或善良风俗之使用时。
三、放置易燃性、爆炸性或其他危险物品致租赁物有毁坏之虞者。
四、违反本契约其他各项条款之一者。
第十三条 於租期届满或经甲方终止契约时,乙方应即将租赁物回复原状交还甲方。取回
加工、装修、改造及放置之物品,倘不取回,乙方愿将该物品无条件放弃,赁凭甲方处理
并不得要求补偿或其他任何名目之费用。倘甲方因代为回复原状而支付费用或有损害时,
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得由押租金扣抵,多退少补,乙方不得异议。
第十四条 於终止契约或租期届满後不立即将租赁物交还甲方益回复原状者,乙方应按原
租金之两倍给付损害赔偿请求权益不因而受影响。
想再加一条
第十五条 甲方保证出租时,此栋非凶宅、非基地台、非辐射屋。
本约同文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
住所:
签约的时候 应该要附双方身份证字号吧?
如果要报租赁税的时候 我是不是要提供房东的名字和身份证字号就可以了?
如果是房东的女儿代为签约的时候,这边要怎麽请她备注呢?
乙方:
住所:
乙方保证人:
住所:
中华民国 年 月 日
附件:租赁附属设备 (照片、产品明细)
http://yfrog.com/73img0062gj
--
※ vavay:转录至看板 LAW 09/06 19:47
※ vavay:转录至看板 Wanted 09/06 19:53
1F:→ vavay:是不是要把转帐号码列在合约上面? 09/06 20:03
2F:→ vavay:依据此合约来看,我报税应该没有差吧? 09/06 20:04
3F:→ vavay:民法是不是有规定修缮要由房东负责? 09/06 20:04
4F:→ vavay:需不需要加列--'租约届期应提早一个月另签新约'之类的字眼? 09/06 20:05
※ 编辑: vavay 来自: 61.228.26.23 (09/06 20:20)
5F:推 Rechtmann:谁会这麽有佛心免费审契约... @@ 09/07 00:39
6F:→ iscu:没差啦 反正有任何遗漏也是他的事 09/07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