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in22 (Vivaaaaaa)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这样算是非自愿离职吗?
时间Wed Jul 14 01:43:07 2010
事实经过:
1. 家里开了一间小公司,公司有一位会计在上礼拜离职,
上午上班时口头请辞,便直接打卡离开,
晚上拿了一张离职证明(就业服务站的)给家母签,说是要领失业补助金,
家母认为失业补助对她来说非常重要便不疑有它的签了,
当初家母在未经确认的状况下签了离职证明书
(以及她并不知道这张单子可决定会计非自愿离职),
导致後来就业服务站打电话给家母,确认会计离职状况时,
家母回答了"自愿离职",於是会计随即向劳工局申诉。
但是会计是有口头请辞的。
2. 会计向劳工局检举:"老板说我不适合该工作叫我另寻他职予以解雇",
但一开始会计就表明了只要做到月底,
家母才跟她说她的个性问题是要想想是否适合这份工作。
(因为会计在公司情绪控制不妥常造成风波,家母已不堪其扰)
P.S. 家母在公司的职称上并不是老板
3. 因为公司是家族企业,家母在离职证明书上
所盖的是舅舅(公司挂名在舅舅名下)的名字印章,
劳工局表示这样是伪造文书(这些事情通常家母处理)。
问题: 1. 家母表示会计是自愿离职,却还要领取遣散费以及预告工资,
(家母已经盖了离职证明书)
在调解委员会时可以如何应对呢?是否有办法可以解决呢?
2. 家母非常紧张伪造文书的事情,请问这会进入程序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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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4.124.44
1F:推 depravity:1.请设法举证2.经舅舅同意其使用其印章为代理非伪造文书 07/14 06:06
2F:→ phantomli:快速解决之道:就资遣费与预告工资部分,与该会计谈和解 07/14 09:37
3F:→ phantomli:(其法律关系剖析如站内信~) 07/14 09:56
4F:→ minin22:谢谢dep大跟pha大!!! :) 07/15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