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手机遗失後去警察局拿一张"受理案件登 …
时间Mon Jul 5 12:30:46 2010
※ 引述《maybeisd (告诉我)》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今天小弟在公车处候车的时候,把玩了一下手机。可能上公车的时候,不小心把手机
: 忘在候车亭(又也许是忘在公车上),下车後约莫三十分钟(7/4 拾二点多发现手机
: 已经不见,敝人於下午一点拾五分至基隆中山派出所报案(有录音,不过没做笔录)
: 然後印了很多张东西,警察先生说有一张「受理案件登记表」是要给我的,是我的报
: 案证明。期间陈述时候,有说明手机被关机。那时不知道可以以刑事案件报侵占遗失罪
: 问题:
: 请问我可以回原派出所要求更改成为刑事案件吗?
: 说实在我怕被拒绝,请问直接从网路上用网路报案会比较好吗?
: 请各位帮帮敝人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遗失不一定等於侵占
你要告刑事必须要有明确的对象
例如经由手机辨识码了解有某甲使用你的手机
然後报警就可以告某甲侵占
问题
现阶段而言
你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手机曾被使用
何来侵占??
最多只是遗失
遗失不是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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