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ence (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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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继承] 请问生前两年内赠与的财产的问题
时间Tue Jun 1 02:55:14 2010
事实经过:
想请教一下,
1.A赠与房子及土地给B,如果两年内A过世,这样房子和土地要当遗产要扣税这没问题
但是A的继承人能要求房子和土地的特留分吗?
因为两年内过世的财产算遗产,这条文是否能影响已经过户了的财产
2.如果这些财产不想这麽早过户,但是又怕A发生意外会有一堆不相干的继承人分财产,
那立一个死因赠与的契约,写上A如去世则财产全部留给B
这样一但A去世时,A的继承人们能分到的财产有特留分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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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5.249.31
1F:→ Eventis:1.不符特种赠与的情况就是单纯的生前赠与,与特留分无关;又 06/01 03:13
2F:→ Eventis: 那个两年的条文解释上请参照理由服用,与乍看之下的解释, 06/01 03:13
3F:→ Eventis: 相差不只一点Orz 06/01 03:14
4F:→ Eventis: 生前赠与原则上依25年上字660号判例,没有扣减权的适用. 06/01 03:18
5F:→ Eventis: 48台上371号判例,要旨(二)表明不受特留分规定限制亦同. 06/01 03:19
6F:→ Eventis:2.死因赠与实务基本上其相关的问题都会类推适用遗赠的相关 06/01 03:25
7F:→ Eventis: 规定,如最高法院87台上648,88台上91判决.就法规的目的而 06/01 03:29
8F:→ Eventis: 言,亦当不许被继承人透过死因赠与,藉以回避遗赠侵害特留 06/01 03:30
9F:→ Eventis: 分而遭扣减之命运. 06/01 03:31
10F:→ forence:感谢回答 06/02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