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nsummer (ChinSummer)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转录文章加重毁谤之责任归属
时间Thu Apr 22 15:32:46 2010
事实经过:
ptt 某版版主(A)发布公告文章,
内容为关於该版某版友(B)之相关行为举止以及个资.
某版友(C)将上述公告文章转录至他版.
问题:
(B)认为文章内容有加重诽谤事实,
请问 (B) 可否将转录文章之版友(C)列为加重毁谤之被告?
或者 (C) 是否可举证其仅为转录版主(A)之公告文章,
不负刑责?
我个人是认为 (C) 应负刑责,
因为其为散布者之一.
请问小弟理解是否有误?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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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249.27.213
1F:推 hoboks:事实不明 不知道转录甚麽事情 04/22 15:47
2F:→ chinsummer:感谢楼上h大回应,因此事件并未发生,小弟只是想询问 04/22 15:50
3F:→ chinsummer:若 C 转录版主 A 公告文,而B认为有加重毁谤之虞, C是否 04/22 15:51
4F:→ chinsummer:可以成为被告, 或 C 可说是转录 A 之文章非自行发表 04/22 15:51
5F:→ chinsummer:小的印象中在此情况 C 还是要负责, 所以来问问而已 04/22 15:52
6F:推 hoboks:视转录内容而定 04/22 15:52
7F:→ hoboks:极端的情况甚至版主没有散布於众的意图而不该当 04/22 15:53
8F:→ chinsummer:若是全文转录没有修改也没有加上任何心得评论呢? 04/22 15:53
9F:→ hoboks:反而转录的人构成诽谤罪 要依具体个案审查 04/22 15:53
10F:→ chinsummer:但版主已公告并m文,应有散布於众之意图.. 04/22 15:54
11F:→ chinsummer:也就是说在极端的情况下甚至只有c有责任 版主没有? XD 04/22 15:54
12F:推 roboball:如果A说的都是真的 而且无涉及私德 A跟C应该都没事吧 04/22 15:58
13F:推 roboball:个资的部分我就不知道了= = 04/22 16:00
14F:→ chinsummer:就是有涉及私德才会有可能成立加重毁谤啊..我是想问 04/22 16:01
15F:→ chinsummer:C有没有可能成为散布者... 个资在现行版本(84年版)应该 04/22 16:02
16F:→ chinsummer:没有问题的样子@@ 04/22 16:02
17F:推 hoboks:公告也未必有散布意图 实务上很奇怪的 04/22 16:06
18F:→ hoboks:我帮版友打一个诽谤官司 有人跟记者乱讲话都被判断是 04/22 16:06
19F:→ hoboks:没散布意图了 再议被发回还是一样又不起诉 04/22 16:07
20F:→ hoboks:跟记者讲不希望她报导难不成希望他保守秘密? 04/22 16:07
21F:→ hoboks:所以如果实务上判断版主公告未必有散布意图 我也不觉得奇怪 04/22 16:08
22F:→ hoboks:况且这是我举的极端案例 一般我个人会觉得 公告或是跟记者 04/22 16:08
23F:→ hoboks:讲应该都有足够确信是具有散布於众的意图 04/22 16:09
24F:→ chinsummer:感谢h大, r大推文回覆, 万分感激. 04/22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