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sterpeter (灵羽衣)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刑事] 网路文章被告加重毁谤
时间Fri Apr 16 21:02:41 2010
※ 引述《caramelcoke (PH)》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因为去年在自己的网志上发表一篇文章,内容大约是在纪录去算命後的一些心得,
: 因为算命师在当时有一些让人不愉快的举动和言行,回到家後就将事发的过程打成网志。
: 因为觉得自己不是部落客,网志大概也不会有什麽人看所以文章并没有加密。
: 没想到却被不肖人士转贴到知识家网页。现在收到对方要告我妨害名誉─加重诽谤。该文
: 章在贴出後1.2天就已经关闭,隔了一两个月後再打开也已经改成特殊对象才能观看。文章里并没有提到对方的姓名,但原告却指出我的文章可以明显判断出就是他们这间店家。文章里面没有骂脏话或是任何情绪性的字眼;
: 但是有使用一些较强烈的形容词。如对方似乎有「欺骗」、「诈骗」的嫌疑;
: 以及形容对方满脸横肉。今天去警局制作笔录。警方也告诉我已经抓到将我的文章转载出
: 去的那个人,发现是同业间的竞争。本来算命的是要告那位将文po在知识家的凶手。
: 对方却反咬说文章不是他写的,是从我这边引用。所以现在那位算命的要连我一起告。
: 可是我根本不知道被转载出去的後续事情。
: 另外,我在文章中有提到,算命师的某些举动和言行让我及陪同的朋友感到不舒服,
: 有种被侵犯的感觉,之类的文字。但都是真正的事发经过,并没有捏造,也没有夸大。
: 去做笔录时,也有找当天去算命的那位朋友一起,希望可以增加笔录的可信度。
: 但警方却说这麽做是多此一举。让我整个人压力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害怕。
: 内容大概是这样,我也不敢再多提什麽。害怕万一对方又搜寻到,再告我一次就惨了。
: 如果有什麽不明确的地方,我可以之後再补充。
: 问题:
: 1.做完笔录後,警方有告诉我,我的某些字眼可能会有点涉及妨害名誉,可是我只是实话
: 实说,说出自己的感受也不行吗?
刑法妨害名誉罪章主要有第309条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条毁谤罪,公然侮辱的意思是用不雅或
粗鄙的言语谩骂他人;毁谤的意思是指谪足以毁损他人名誉的事实.依你所言,你说他"满脸
横肉",严格言不算公然侮辱啦.而你说他"诈欺或欺骗",就可能涉及毁谤了.至於其他部分若
陈述确为真实,则可"阻却构成要件该当"而不罚.
另外,你仅张贴文章一两天,可主张没有"散布於众的意图",而不成立毁谤罪.应该可以打
这一点.
: 2.警察今天有提到和解这件事,那麽是我自己要去和对方提出,还是等对方出面呢?
: 警察有说可以找地方的调解委员会
: 3.和解是不是就一定要陪钱跟登报道歉?但我只愿意接受把该篇网志删除,以及当面道歉
: 4.做完笔录若未和解,是否就要上法院呢?进了法院後,判决的结果会不会对未来造成影响
: ?例如:因此留下案底等等
: 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忙,我想多听听各方的意见,再好好思考之後该怎麽办。
找机会诚恳得跟他谈,先说你认为先前他帮你算命让你感到被侵犯或不舒服的地方,请他也
说明及道歉,再就你PO文的行为道歉.而若他仍坚持提出告诉,再找个好律师吧!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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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只剩一个我 昂然孤独的走
多少心都已离去 多少人还在看着戏
是否我早已习惯一种名字叫孤单
是否我注定挂在最冷的夜空那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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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124.111
1F:推 ChrisBear:张贴一二天没有散布於众的意图 <--似乎有所不妥 04/16 23:24
2F:→ caramelcoke:可是 要是没有那个第三者乱转贴 一般人并不会来看ㄚ 04/17 00:32
3F:→ caramelcoke:因为我又不是什麽部落客 我文章没锁 是因为之前加密 04/17 00:33
4F:→ caramelcoke:还是有人看了 所以再也不锁了 这样讲 检察官会采信吗 04/17 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