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hua (爱儿桦)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和解不成 告过失伤害
时间Sat Apr 10 11:11:48 2010
一、车祸发生日期: 2/12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受伤 对方没事 救护车载我到医院 有开诊断书 臀腿膝盖挫伤
目前还没完全康复 但也没有持续就医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 今天才做笔录 现场无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对方有强制险 但仅能理赔大医院医疗单据部份 保险公司被动且处理不好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在T字路口 我绿灯要左转 转得比较早(不需两短式左转)
对方红灯要右转 车速很快
所以双方的车在行人穿越道上碰撞 机车倒地 我受伤 对方轿车往右前滑行约0.5M
碰撞的点 约在车道中线 偏对方车道一点
对方一直说是我提早转弯 是我的错 是我去撞他
但双方车辆都是行进中 他红灯超越停止线 甚至超越机车停等区
对方都没有主动关心 一开始释出诚意 後来不闻不问 听到和解金要上万就态度很差
和解谈不成 对方一直觉得我欺负他 说我狮子大开口
因车祸那天是除夕 我无法上班 九天的年假也都只能在家养伤 行动不便
年後也是忍痛去工作 因为工作性质不好请假
车损3200 医疗有单据部份是2000左右
和解金额订两万 对方无法接受 连议价的动作都没有
今天作笔录时 我提出过失伤害的告诉 但警察说要等两个月才会出庭
交通事故分析研判表 还在申请中 要等一周
六、问题:
请问一下保险公司的部分还要去谈吗?还是等法院的传票?
这样的和解金会不合理吗?
因为不懂法律 刑法之後如何顺带民事诉讼?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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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231.95.27
1F:推 hoboks:在刑事庭辩论终结前记得要提出 超过时间还得上诉再提 04/10 11:18
2F:→ hoboks:要小心 04/10 11:18
3F:→ hoboks:等肇责出来再说吧 个人觉得对方应该不可能没肇责 04/10 11:19
因目前还不知道肇责比例 双方应该都有吧 但我觉得他的责任比较多
他却一直推到我这... 所以只好提出告诉 对方感觉也是不痛不痒
不知道收到传单之後要准备什麽资料?
※ 编辑: imhua 来自: 118.231.95.27 (04/10 11:28)
4F:推 hoboks:对方有肇责又只有你受伤 那刑事责任你就稳赢的啊 04/10 11:32
5F:→ hoboks:只有对方负担刑责而已 只要记得按时提出刑附民就好 04/10 11:33
6F:→ hoboks:其他都有检察官会帮你诉追 对方不痛不痒就不用管他搂 04/10 11:33
7F:→ hoboks:放宽心 花个几个月把法律程序走完 04/10 11:34
谢谢
请问刑事附带民事 是否需要花一笔费用?
※ 编辑: imhua 来自: 118.231.95.27 (04/10 11:38)
8F:推 hoboks:不用花钱 从头到尾一毛钱都不用出 刑事有检察官帮你诉追 04/10 11:44
9F:→ hoboks:民事没有超过十万 你只要跟法官说明事实经过 也不用引条文 04/10 11:45
10F:→ hoboks:台湾的法律制度对於小车祸是很保护的:) 04/10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