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set (res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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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朋友不还我东西
时间Wed Mar 10 00:58:24 2010
事实经过:
一年前因为要出国交换学生一年的缘故
我将自己放在研究室的电脑暂放在友人家
当时我想得很简单:电脑是从研究室搬出来的,对方应该知道是我研究用的
且电脑一年不开机使用也不太好,所以就先放他那
一年後,我回台湾,我传简讯给他跟他要我的电脑
他说我太过分(好像是因为他觉得我是要给他的)
我马上打电话给他,他立即把电话按掉,之後又打了好几次他都不接
我当下也有传简讯给他,表明那是我研究在用的电脑,不可能给他
再说我当时从来没有说过要把那台电脑给他,不知道他为什麽就认定是给他的
因为之後要跑实验的缘故,我必须要用到那台电脑(目前手边只有Notebook)
我很确定他有收到,可是对方摆烂不还我,请问我该怎麽办?
问题:
请问我可以采取甚麽法律行动把他要回来吗?
我手边也真的没有钱再买一台新的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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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3.254.110
1F:推 hoboks:提起侵占告诉 03/10 01:08
2F:推 roura:侵占? 说不定是赠与喔 原po把电脑放人家那时有说借放吗? 03/10 01:22
3F:推 depravity:看来就是双方主观认定不同 所以才需要法官啊 03/10 01:24
4F:→ roura:出国一年 如果是我 电脑应该会放家里(除非不要了) 03/10 01:24
5F:→ reset:我当时认为这麽贵重的东西大家应该都知道不可能是送的吧 03/10 01:26
6F:→ roura:谈不拢的话跑法院 不过如果当事人叙述的事实显示胜诉可能低 03/10 01:26
7F:→ roura:跑法院也是白跑。所以有必要先弄清楚。 03/10 01:27
8F:→ reset:可是我很确定我没有说要送他,我只是说先给你用 03/10 01:27
9F:→ roura:如果真的谈不成(看起来竟然没有当面谈过,怪怪的),那就提告 03/10 01:32
10F:→ roura:但我建议还是先好好的说,至少先把误会解释清楚。 03/10 01:33
11F:推 depravity:不是送 那他可以跟你说保管的必要费用 你还是直接开价吧 03/10 02:09
12F:推 bobju:先寄存证信函吧,就说你再不出面解决就要提告了. 03/10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