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si (恩嗯)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火灾发生时 屋主不在家 可否破门
时间Wed Mar 3 02:27:40 2010
事实经过:
(就发生在我住的这边 还好最後没事)
刚刚我住的大楼总共来了四部消防车和云梯车
而我00:30左右正准备睡觉 就被消防车吵醒
而且又闻到有烧东西的浓烟 出门发现一看
我这一楼层走道也有很浓烈的味道 这时消防队员也逐一询问
最後有一户没人在 而且浓烟也是从里面传出来的
当下敲门无人回应 就请管委联络屋主
打去同时屋主说里面有人 不过敲那麽久却没开门(骗人1)
接着又说该户的人在大楼电梯里要上来开门了 不过却没有(骗人2)
到最後才真的搭计程车现身
由於联络屋主同时到住户来开门间隔了10多分钟
第二次连络屋主同时就已表明 若再不开门
为了住户安全必要时需破门 言谈中屋主还嘻嘻哈哈(机车1)
若确定有人 可能已经昏迷或不好意思开门
若没人 那就是唬人还危及住户安全
所以这时消防队员轻微的敲打门锁 希望可以进去
进行当中 该户打电话说在路程上了
最後他说是 出门火炉忘记关(机车2)
1.屋主本身没住这
2.住该户的人是屋主小孩
问题:
1.询问屋主当时 他说里面有人
可能他小孩骗他说有在家(那麽晚溜出去玩怕被骂)
所以就以为真的在家 但已确定浓烟位置
这种情况破门是否需要赔偿责任?(已经敲门很久 而且没人回应)
2.屋主电话中本身感觉不担心的样子 很不以为然
是否有公共危险罪?(不把其他住户安全放在眼里)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大致上就这情况 打的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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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3.123.180
1F:推 antibailan:可 03/03 08:50
2F:推 kols:南雅夜市 里的大楼耶 害我们这边街上 被关总电源 03/03 09:17
3F:→ alasi:我这边是锦州街159号 03/03 19:40
4F:推 a386036:可以破门 03/04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