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drider (云淡风清)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手机在国外遭盗打
时间Fri Jan 22 00:49:37 2010
事实经过:
之前出国时手机在国外遭窃 虽然及时发现 也请家里将手机停掉
但是仍然被盗打将近一万元
回台後跟远传联络 他们先表示要等帐单出来再处理
帐单出来後 表示争议帐单等过了缴费期限自然有人跟我们接洽
接洽之後 先说盗打责任在我们身上 再说要我们去警察局报案再做处置
可是发生在国外的事情 警察局不受理
跟远传说 我可以出示国外报案的失窃证明
但他们表示 这跟他们没关系 因为我们没尽保管的义务
这手机是用妈妈的名义办的
过了缴费期限以及宽限期过後 他们随即将我妈的另一只手机停掉
并表示因为我们违约 所以要另外支付另只手机的违约金
於是一万元立即变成一万七千元
家里气不过这种态度 所以拒绝缴纳
现在家里收到他们的存证信函
表示要跟法务部申请强制执行
问题:
1.远传宣称要申请强制执行 是有上法院或怎样的法律程序呢
有任何申诉或对抗的机制吗
是不是无论事情经过如何 他们提出申请 我们就一定会被强制要求付款
2.当初申请手机门号时的合约有注明"不开启国际漫游服务"
然而合约到期 续约的时候
并未注意到 远传提供的合约改成 "开启国际漫游服务"
到门市申办时 负责的专员只要我们在几个该签名的地方签名
并没有告知我们合约形式内容有所改变
这一点能不能成为反制的点?
3.依照我家的状况 能有什麽对抗的管道或方式
像说主动到法院说明或什麽的
说真的 不是钱的问题 就是一个不爽远传吃定小老百姓的态度
什麽事都他们说的算的态度
我没读过法律 所以相关的想法可能很蠢
就请大家给我一些建议或想法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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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37.195.250.2
1F:推 depravity:2.签名前请自己看自己签了啥 01/22 01:02
2F:→ depravity:要是在古代不知道多少人会连自己签了卖身契都不知道@@ 01/22 01:03
3F:推 because:据说有个时代识字的标准是会写自己的名字 01/22 01:09
4F:→ tdrider:我希望是有建设性的回覆 谢谢 01/22 01:16
5F:推 because:你把别人的东西弄丢了,应该是你先赔偿人家再向小偷索赔 01/22 01:21
6F:推 depravity:请在直接付钱或是告输了付钱+诉讼费+利息+执行费用选一 01/22 01:48
7F:推 hcya:远传没办法管控是手机谁打的 挂失前的电话费仍由申请人负担还 01/22 11:08
8F:→ hcya:算合理吧?另外对方要声请强制执行应该是向法院而非法务部。 01/22 11:08
9F:推 depravity:可能远传是指 要请她们自己的"法务"部去申请强制执行 01/22 11:10
10F:推 hcya:如此一来「申请」的用语就很奇怪了 应该不是这个意思~ 01/22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