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dnightWind (可不可以爱_我)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LOGO设计的使用权
时间Sat Dec 26 19:02:44 2009
事实经过:
之前我在公司上班(现已离职),我们公司请我姊姊设计公司的LOGO。之後,
有将LOGO作成名片(设计人还是我姊),我有把LOGO底下加字,改成T恤的档案。
另外我还请我姊帮我设计了两本类似介绍的册子(也是给公司的)。
问题:
我离职後,公司跟我说他们找不到档案(因为T恤的档案只有jpg,他们就态度
很差的要我交出本来就没有的Ai档),他们要拿我做的T恤的档案去重新做T恤。
我有跟他们解释因为我是LOGO直接改的档案,而且只是为T恤做的档案,所以我
直接完成jpg,不是Ai档。
而且从东西做完到现在都快两、三个月了,他们还没把设计费用给我姊。
所以当我姊知道他们是用一种很差的态度再跟我要档案时,表示在他们没有把设
计费用付清前,他们并没有权利使用任何档案。请问双方没有签约的情况下这种说法
正确吗?如果我之前的公司还是不付钱,我们是不是可以告他们侵权?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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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头时,我只看见了没有什麽云的夜空,
月亮好大一颗,发出不适合这个城市的亮光。
太温暖了,不适合这冰冷的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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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5.3.25
1F:推 hotwingking:寄存证信函进行警告 顺便测试对方反应 12/26 19:09
2F:→ hotwingking:要嘛对方债务不履行 你们主张解除契约 对方无权使用 12/26 19:09
3F:→ hotwingking:不愿履行契约 给付报酬 那就送他重制罪吧 12/26 19:11
4F:→ hotwingking:搞不懂利害关系的公司好多 弄倒一间是一间 12/26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