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r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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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劳资] 不想被派去大陆,劳方的因应与权益是?
时间Wed Nov 25 12:53:02 2009
事实经过:
我朋友在某间电子公司工作好几年了,算当生产部的小组长吧。
当初这间公司的厂房只有在台湾。
当初我朋友跟该公司签的约,也没任何提到工作地点的内容。当初谁也没料到太多。
若地点只是在台湾,则不管南北,我朋友没意见。
今年该公司在中国大陆设厂了。高层的意思要将我朋友调去大陆工作。
我朋友就是不愿意被派去中国大陆。因为他女友在台湾。
所以我朋友上一行的立场不会改变。宁愿不做了也不想被派去对岸。
问题:
我朋友依照此立场,托我请教版上法律高手,在劳工法相关规定上:
1.可以有权「继续待在原公司在台湾工作,又可拒绝高层派他前往中国大陆」吗?
2.若无权,是否意谓着公司在法律上有权将他开除/资遣/解雇...?
3.若2.的答案是肯定的,那麽他有哪些最基本的权益还可以主张的呢?
(举例:年资?退休金?...)
我对劳工法不熟,因此这三个问题恳请高手们多加指点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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