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rsfield (莎士)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违反就业服务法?
时间Fri Oct 16 15:53:34 2009
事实经过:
家父的修车工厂招聘师父,长期在报纸刊登却无人闻问,
家母认为可能现代人找工作都习惯上网找,
所以要我帮忙在网路人力银行刊登。
我九月21日到了某网路银行刊登时,该网站有一堆选项,
其中包括性别、年龄。我填写了「男性」、「20~50岁」。
今天,家父收到劳工局的信和电话,说我们在10月7日刊登的广告
违反了就业服务法,需要给予理由,则将有高额罚款。
父亲经营修车厂已经35年了,也没有遇过女性修车师父,
而且年龄上也已经很宽松,年纪45以上的师父大多都会自己开业,
很少会有人跑来应徵师父或技工。
问题:
我刊登的时间是九月21日,并非10月7日。
但确实是有刊过广告,请问我们该怎麽回覆理由比较妥当?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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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245.255.221
※ 编辑: sarsfield 来自: 220.245.255.221 (10/16 15:55)
1F:推 tks9527:直接打电话问承办人怎麽样才可以不被罚... 10/16 16:48
2F:→ tks9527:之前我们公司没缴旧制提拨的劳退金,劳工局来函说要罚, 10/16 16:49
3F:→ tks9527:後来承办人员叫公司马上缴,然後再检覆理由书说公司歇业什 10/16 16:50
4F:→ tks9527:麽的,结果劳工局就直接裁定免罚。 10/16 16:50
5F:→ Eventis:形式上那些限制不能写,如果真想有这些限制也请放心里就好. 10/16 18:29
6F:→ a386036:写出来就危险了~~~顶多不要约他面试 10/18 03:31
7F:推 depravity:应该大家都约她门面试一两句再打回让大众逼相关单位修法 10/18 17:55
8F:→ depravity:其实那是个要让邮局赚大钱的阴谋(误) 10/18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