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chtsanwalt (魔「法」是一生的修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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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其他] 婚姻以及资遣费的问题
时间Wed Sep 2 01:49:27 2009
※ 引述《candice0 (兔)》之铭言:
: 以下是帮阿姨发问
: 谢谢大家!
: 事实经过:
: 姨丈有外遇
: 外遇对象是工厂的女员工(工厂是姨丈家里自己开的)
: 之前阿姨就知道是谁了 於是有打电话跟女员工说他已经知道这件事了什麽什麽的
: (这通电话有录音)
: 然後女员工就请阿姨再给他一次机会
: 如果再跟姨丈乱来就要自己辞职
: <以上姨丈都不知道>
: 後来阿姨抓到姨丈去那个女员工家
: 所以要诉请离婚
: 并且要那个女员工照他自己说过的话自己离职
: 但那个员工现在改口说要离职可以 要给他资遣费
: 问题:
: 1.请问可以把录音拿来当证据说是女员工自己说要自己辞职的吗?
: 2.这可以告他们通奸罪吗?
对话录音内容的完整译文为何?尤其女员工自己说了什麽?
阿姨抓猴抓到什麽程度?衣衫不整?只是进入住处?现场"查获"其他证物?
抓猴时有无其他第三人陪同在场?有无拍照?
姨丈针对自己行为的说法是?针对抓猴这次的行为,女员工自己的说法是?
这两部分阿姨又有没录音?
以上基本的问题都会影响你提问的参考解答,还得请你补充说明清楚了。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很抱歉 麻烦各位了
: 谢谢大家!!!!!!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70.252
1F:推 Rechtmann:跟雇主通奸算解雇员工的正当理由吗?没遇过不懂...@@ 09/02 03:44
2F:→ Eventis:译文的部份如果合意明确那就是双方合意的契约解消事由啊@@ 09/02 04:14
3F:→ Eventis:这部份因为是往正常社会善良风俗的方向约定,应为有效条款. 09/02 04:15
4F:→ Eventis:再来的问题就碰到抓奸的程度,该当不该当,或者能不能迳行适 09/02 04:16
5F:→ Eventis:用对雇主家属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09/02 04:17
6F:→ Eventis:或者就算付她资遣费算了,通奸成立的话未必要不回来啊(谜) 09/02 04:17
7F:推 ping2001:可能还得视工厂负责人为谁?是姨丈还是阿姨 如果是姨丈 09/02 08:35
8F:→ ping2001:员工与非雇主间之协议,似乎与工厂无涉 09/02 08:37
9F:→ Eventis:这可能不太有问题,因为女主人发威的时候,家中那个男人通常 09/02 08:48
10F:→ Eventis:会唯唯诺诺的在旁边伺候着Orz 09/02 08:48
11F:推 sindyevil:给他资遣费 让政府赚一笔 在民事和解金拿回数额转私用.. 09/02 11:08
12F:→ Rechtsanwalt:合意内容会有很多争议,我原来想的也是劳基法12-1-2 09/02 15:28
13F:→ Rechtsanwalt:但仍有个问题:若雇主是通奸姨丈,他能行使终止权吗 09/02 15:31
14F:→ Rechtsanwalt:Rechtmann、Eventis和ping2001指出的都是关键的争议 09/02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