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an (迈开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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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车祸] 机车擦撞(麻烦大家帮我看一下)
时间Sun Nov 23 23:12:03 2008
恕前文删光光...
据我所知, 没有闯黄灯一词, 因为黄灯亮时, 代表要准备停车或加速通过才对...
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3条第1项、第63条第1项第3款虽分别定有明文。
参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第206条所定:
行车管制号志显示为圆形红灯者,其意义为车辆禁止通行,不得超越停止线或进入
路口之规定,以於行车号志显示为圆形红灯时,犹仍超越停止线进入路口者,始该
当「闯红灯」之要件;倘於行车号志显示为圆形红灯前,即已超越停止线或进入路
口,则与闯红灯之行为有间,不得援引闯红灯之规定加以处罚。
所以该案件事主, 异议重点应不是"闯黄灯", 因为看起来已过停止线, 无闯红灯之
情况, 应该着重於时速上, 这是事主违规之处(按警察笔录来看)...
再者, 对方辩称要行进时为绿灯, 这是有可能性, 因为黄灯变为红灯的时间亦不长
, 但对方仍有比例上的过失, 因为该注意而未注意...
但是要举证对方有无说谎, 最好的方法就是实地测量, 从停止线且黄灯开始, 到碰
撞地点约需几秒, 按照警察笔录时速, 大概可以推出当刻是否已经由红灯转绿, 但
这样的测法有几种可能性, 包含黄灯最後一秒过停止线, 黄灯第一秒过停止线, 要
逐一检验数据, 采集对己方有力证据...
最後驾驶人有无驾照, 必须与车祸有相当关联性才可负担责任性...
要否顶多为行政罚而已...
希望以上小小见解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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