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wn1018 (大风起兮)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共有土地分割之私设道路宽度请益!
时间Sat Sep 6 19:23:31 2008
※ 引述《Inrin (Inrin)》之铭言:
: 事实经过: 共有土地分割之私设道路宽度请益!
: 问题:
: 共有建地(乡下的)分割之後的私设道路宽度需求为多少(有法规依据吗)?
建筑技术规则
#2 私设通路
基地应与建筑线相连接,其连接部份之最小长度应在二公尺以上。基地内
私设通路之宽度不得小於左列标准:
一、度未满十公尺者为二公尺。
二、长度在十公尺以上未满二十公尺者为三公尺。
三、长度大於二十公尺为五公尺。
四、基地内以私设通路为进出道路之建筑物总楼地板面积合计在一、○○
○平方公尺以上者,通路宽度为六公尺。
#163 基地内通路
基地内通路之宽度不得小於左列标准,但以基地内通路为进出道路之建筑
物,其总楼地板之面积合计在一、○○○平方公尺以上者,通路宽度为六
公尺。
一、长度未满十公尺者为二公尺。
二、长度在十公尺以上未满二十公尺者为三公尺。
三、长度在二十公尺以上者为五公尺。
私设通路为非实施容积管制地区之用语
基地内通路为实施容积管制地区之用语
两者差别为私设通路自建筑线起算未超过三十五公尺部分,得计入法定空地面积
基地内通路至建筑线间之通路,则得计入法定空地面积。
现在已全面实施容积管制 故尔应为基地内通路
除非为未实施容积管制前已申请之案件
: 预计申请之私设道路长度约为60公尺(该尺寸是就地籍图按比例计算得到的)
: ,但不知宽度需要为多少?
您叙述不清 无法帮您判定宽度
请自行参阅以上条例判定
: 找了很多相关法规都没有资料,有找到的都是都市计划或是农村发展条例
: ,很少关於乡村建地的...
详细的建筑规划,设计,施工,构造,设备等规定
依建筑法#97条规定订於建筑技术规则
: 仅找到以下
: 各县市建筑管理自治条例仅说明如下:
: 面临现有巷道之基地,其建筑线之指定(示),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 一、供公众通行,具有公用地役关系之巷道。巷道为单向出入口长度在四十公尺以下,双
: 向出入口长度在八十公尺以下,宽度不足四公尺者,以该巷道中心线为准,两旁均等
: 退让,以合计达到四公尺宽度之边界线作为建筑线;巷道单向出入口长度超过四十公
: 尺,双向出口长度超过八十公尺者,其两旁应均等退让,以合计达到六公尺之边界线
: 作为建筑线。但面临工业区内现有巷道之基地,应以合计达八公尺宽度之边界线作为
: 建筑线。
以上为面临现有巷道之基地,其建筑线之指定规定
与您的情形完全不同
: ps:
: 1.不在都市内应不适合都市计划之道路规定.
基地内的自设道路宽度依建筑技术规则而定
: 2.况且乡下地区(该村)公共通行路仅有4米
这得先判定是否为现有巷道与否
是则按自治条例规定
: 3.附近令一共有建地分割之私设道路长度30米,宽度仅有3公尺!
您是看到分割後的图面吗?
按照我的研判这应该是建设公司申请建照时的技巧
让各户专有持分的土地面积看起来比较多吧
在申请建照时还是会按规定宽度申请的
: 就申请分割时候可否以 2.跟3.为例子上呈法院来分割4公尺道路即可??
您是打算盖房子还是单纯分割土地?
分割是由地政来处理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2.96.85
※ 编辑: shawn1018 来自: 218.162.96.85 (09/06 19:26)
1F:推 Inrin:感谢您的解说! 09/06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