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twingking (BOB)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野鸡车的定义
时间Wed Jul 23 00:39:00 2008
※ 引述《lanchung (懒的抢)》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据我以前所学,没有营业牌照的客运营运就算是野鸡车。
: 最近预官预士要入营,有某家业者发传单,从台北等地许多定点可上车,
: 直达预官预士的营区。
: 问题:
: 据我了解,只要平日没有像国光一样有固定班表的营运者,
: 却进行定点的载客,就算是野鸡车。
: 即便该公司拥有营利事业登记证,但没有如国光之类客运拥有固定班表,
: 就算是野鸡车的包括含义里头吗?
: 感谢!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你说的应该是指汽车运输业者,在未经核定路线内,以公共汽车运输旅客为营业者。
如果依管理规则第2条来区分,国光客运股份有限公司,属第一项1款之客运业者。
https://www.mvdis.gov.tw/wps/portal/mainpage/ 电子公路监理网
首页=>监理资料查询=>国道客运/游览车专区
例:
国光汽车客运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车辆 驾驶人数
沈政棋 台北县三重市中正北路二十七号 23312950 845 1169
因此,所谓的野鸡车,自属於第3款业者,却从事旅客运输营业方式而言,
游览车只能以包租载客方式营业,车牌自然也是红底白字之营业车辆,
详细还是上网查询比较准确。
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
第 2 条 汽车运输业依下列规定,分类营运:
一、公路汽车客运业:在核定路线内,以公共汽车运输旅客为营业者。
二、市区汽车客运业:在核定区域内,以公共汽车运输旅客为营业者。
三、游览车客运业:在核定区域内,以游览车包租载客为营业者。
四、计程车客运业:在核定区域内,以小客车出租载客为营业者。
五、小客车租赁业:以小客车或小客货两用车租与他人自行使用为营业者
。
六、小货车租赁业:以小货车或小客货两用车租与他人自行使用为营业者
。
七、汽车货运业:以载货汽车运送货物为营业者。
八、汽车路线货运业:在核定路线内,以载货汽车运送货物为营业者。
九、汽车货柜货运业:在核定区域内,以联结车运送货柜货物为营业者。
前项汽车运输业营运路线或区域,公路主管机关得视实际需要酌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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