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goahead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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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斡旋金有可能拿回来吗?
时间Mon Apr 28 17:15:28 2008
※ 引述《cccjoyce (joyce)》之铭言:
: 近日由仲介带看一间房屋,於仲介促销下,签下不动产买卖斡旋/承诺契约书,并当场缴
: 交数万元斡旋金,隔日因种种原因而向仲介沟通无法购买此屋,但仲介表示
: 屋主已同意售出并表示屋主不愿退还斡旋金。
: 一、由於当日带看之屋,於签下斡旋书时并未取得且未提供完整产权资料及屋况说明资
: 料,是否将违反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
: 二、在签订不动产买卖斡旋契约书前,房仲业者也未提供买方三天契约审阅期,是否
: 将违反消保法。
: 三、仲介人员未主动出示内政部版的要约书,告知可不需先支付费用,是否违反公交法。
: 想请教,有没有可能拿回买方之损害赔偿?
这种情况跟我之前遇到的一模一样,
只有一个建议,
立刻写存证信函,并把副本寄给消基会!
之前我也是去看一间房子,仲介告诉我说屋主的底价是290万,并一再声称
这间屋子有多划算.重点是:「一直建议我用280万的价格去斡旋,说这样反正
买不到,但是可以避免房子被其他人买走!」也是直接要我下斡旋金,并没有说
可以用要约书,还把日期往前压五日,以避免审阅期的规定.
第二天我就反悔了,要去把斡旋金拿回来,但那家分店的经理却说斡旋金已
经在屋主那,屋主有七天考虑的权利.其实我明明看见斡旋金的本票还在仲介的
桌上.
等到第七天,仲介打来说屋主要卖.还说要当天就把约签好,我表示不买,
他就说那斡旋金屋主要没收.
我表示仲介也有业务的疏失,这时经理就开始大声骂人,说的很难听.
之後我就写存证信函给他,把副本寄给消基会,现五日内归还,仍旧不声不
响,等到第五天.仲介就很不爽的打来要我把保证金拿回去了.
附带一提,我後来联络上屋主,他根本没收到保证金,所以证明业务说谎,
只是为了要逼你买房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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