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cecarolQQ (啊~你不会懂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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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消费] 请问加州教练课过期
时间Fri Dec 14 21:23:04 2007
消保法19条有七天监赏期啦
LLD说的七天 是合约上另外签的~
以下是加州的教练约~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您有权於签约後七日内....解除本契约
...............。然而,为鼓励您於签约後尽速享受本公司之服务,若您於
签约後七日内使用本公司之私人教练课程後有任何不满意,您仍可以於使用
一次私人教练课程後七日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无条件解除本协议书,无须
负担任何费用」
看来这一条,是让你在签约後七日内,上第一堂课,如果你不满意,上完
一次课後,开始算的七天之内,也可以解除~
等於那一堂他送你就对了!
不过原po好像已经上了两堂,而且超过七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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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合约上有一条:
「若原指定之私人教练无法提供指导,加州健身中心有权另行安排合格教练
替代之。惟若会员於更换之教练提供第一次指导後七日内表明正当理由向加州
健身中心表示该另行安排之教练不适任提供指导,会员得终止契约并退还未使
用课程之费用。」
这一条,应该跟上面那个状况不相干。应该是你可以换教练,同样是第一
次指导後七日内,有正当理由的话,你可以拿回剩下的钱。
不过,这点必须小心,什麽是「正当理由」、「不适任」呢?加州一定会
卢的!这地方可能双方会有争议。而且,有可能跟你收未使用课程的20%,是
手续费。(是不是要收我不确定,定型化契约有规定,可是这里没写)
以原po的状况来看,这点可能也不能用~?.....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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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一条似乎可能有用?
如果你真的照统领教练讲的,花钱再延期。把新、旧约打成一张合约的话。
或许有可能,适用上面三种情况的其中一种了?!
我是不知道能不能打成一张合约~
如果可以,你就有新的签约时间(适用第一种状况,全额退)
你也可以使用第二种(七天内上第一堂课,然後在第一堂课七天内反悔,全
额退)
或者,第三种,你说你的教练不好,要求换人。换人第一堂课後七天内,要
求解约。但拿回的就是剩下的钱,而且不确定要不要收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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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给原po,市政府有免费的法律谘询,这几个点去问律师,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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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复杂的过程~我真想抱怨一句~
难道消费者都一定要有这麽高深的法律常识,才能活在台北街头吗?
加州人的收入,建筑在消费者的痛苦上..........囧~~
※ 引述《LLD (之乎者也)》之铭言:
: 根据我看到的判例,
: 教练课这种东西有七天监赏期
: 而且不是从签约开始算,是从「第一次上课」开始算
: 如果换了教练,七天监赏期应该是可以重新计算
: (这是依我个人认知的法理,不是法官的判决文)
: 所以如果你真的没有上过教练课,是可以主张退费的
: 至於你说你已经签给教练,你还能不能主张你未上过课
: 就要看举证的部份了
: ※ 引述《korrigieren (.......)》之铭言:
: : 各位大大好
: : 我今年8/11因朋友关系加入站前加州
: : 为了捧他的场也买了25000的教练课
: : 但因工作关系 迄今只在一开始上了两堂课(我朋友为菜鸟 所以都由另一位老鸟上)
: : 而我朋友也在10月底离职 再加上自己十分不喜欢该名教练爱钱的最脸
: : 所以均无主动连络上课事宜
: : 而该名教练似乎认为会员需去求他上课 也从未主动连络我
: : 只有偶而自己去健身时 会遇到该名老鸟
: : 而该名老鸟似乎认定我会半途而废
: : 只是不停的跟我说课快到期了 先把课刷给他
: : 但这与他们跟我刚签约时说的不一样 那时他们说课程约四个月
: : 并未提醒我时限竟只到12/1
: : 再加上之前他就有先刷我的课却还未补给我 所以我只认定该名教练想骗我
: : 因此在11/29 我转店至统领店 想说换个环境 谁知竟发现他多刷了我5堂课未补给我
: : 而且在教练课转店过程中 又被拖过教练课期限 而我在昨天才知道
: : 只觉得十分气愤而且夸张 25000的课竟要我3个月多上完 一个礼拜一堂都上不完阿
: : 而当我询问统领教练时 他又说再买16堂才可延期 根本是想坑我
: : 而询问站前服务员 总公司客服电话时 竟跟我讲并无总公司客服 害我当场傻眼
: : 而在爬文之後 发觉似乎有条文可以解约?
: : 我是否可以主张该教练并未负起提醒之责(11月通联纪录无来电)
: : 或者主张他们一开始欺骗我有四个月到半年的使用期呢
: : (我菜鸟朋友愿作证一开始他们讲半年)
: : 而进行解约退费或者还给我堂数呢?
: : 不好意思 写的很繁杂
: : 请各位帮我解惑吧
: : 深为加州所苦的人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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