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hya (喔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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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要离婚了,我要怎麽争取自己的权益
时间Sun Feb 18 01:06:28 2007
觉得无须补充的部分恕删
※ 引述《viertel (just do)》之铭言:
: ※ 引述《lesl (lesl)》之铭言:
: : 我老公现在在外面喜欢别人跟我闹离婚,我们育有一女,
: : 三年前我澳洲学位毕业他跟我说没感情叫我带小孩回台湾放他自由,
: : 我那时傻傻的就回来了,他仍在澳洲求学,但这两年有两百万的股票收入
万一在婚姻关系中你赚到的钱比他多的话,他可以向你请求剩余财产分配喔
可以请求婚後取得财产差额的一半
: : 这次他放假回来竟然以我刷他三年前帮我办的信用卡附卡(三年共刷十二万)
: : 的名义跟他家哭说我侵占他财产,说我是诈骗集团,让他家人对我很反感支持他离婚,
: : 可是当初是他办卡给我且叫我刷的,msn对话有纪录,我想问的是:
: : 1. 他若真告我侵占告的成吗? 又不是我逼他帮我办卡,法律上说不过去吧?
: 想太多。告不成的。
: 夫妻本来就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而且这完全不符合刑法侵占罪的要件,是他同意给你用的
事实上应该也不可能符合其他罪的要件:
表示「如果上法院的话,法律规定是如何如何」
: 让你在坐下来谈的时候比较有立场。
如果要上法院跟他求偿,要有证据证明你有名誉损害还有需要赡养费
: 以上我自己看了都觉得不尽人情(默)
: 但是若纯就法条操作而言,以上都不会违法
: 至於合不合情理当然可以讨论
: 但是因为不了解更具体的情形所以也无从修正
: 一点想法 仅供参考
我倒觉得没甚麽不合情理的地方,难道还要高高兴兴把钱还给他
自己是职业妇女辛苦带小孩然後六日还要带去给前公婆玩???
若真如原PO所说,和那个烂人离婚然後拿些钱才是王道
不过千万不要拿小孩的幸福来当筹码,他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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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随着浓雾散去 我要消失之後都没有痕迹
让我的灵魂随着雨水打在土地 然後随便它往那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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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14.23
1F:推 ivysky:千万不要拿小孩的幸福来当筹码,他们是无辜的!! 02/28 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