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llii (*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租屋纠纷
时间Wed Dec 20 03:08:57 2006
※ 引述《cletis (tll)》之铭言:
: 问题ㄧ
: 请问因为九月份後没定契约
: 我可以跟他要回管理费吗
不懂,房子不是您在住吗?
管理费由居住人支付,满合理的
: 问题二
: 房东契约上写说我不能交租屋报税这样合理吗
: 房东是否有逃漏税之虞
这就看您如何看待。
租屋报税的话,房东势必将税金转嫁於房租里
当然,您和这位房东已一拍两散
您要去检举他请查国税局网站
: 问题三
: 我可以要求他违约金吗
未签约,应无违约之问题
以上个人小小看法
: 虽然我已经很急迫的找到了房子
: 但仍觉得心有不平
: 请大家给我建议
: 谢谢
※ 编辑: lllii 来自: 59.112.13.84 (12/20 03:12)
1F:推 oldning:应该是视为无定期之租赁契约 得随时解约才对 12/20 03:12
2F:→ oldning:管理费原则上应由承租人支出 另因契约无约定,故无违约金问 12/20 03:12
3F:→ oldning:题... 12/20 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