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one (请问甚麽)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租屋水电费的问题
时间Sat Jul 29 22:20:46 2006
※ 引述《SES (过过过过过!!!)》之铭言:
: 之前房东是把水费+电费(冷气另有电表另计)+瓦斯+大楼管理费+第四台
: 这样一个月收一人600 也就是总共3000
: 他说如果超收 那多出来的钱他会拿去买洗碗精灯泡清洁剂等物品给我们用
: 最近他说电费要涨了 以後水费也会涨
: 所以他一个月要跟我们收800 也就是多加200
: 他之前如果有超收 那我们是不是也讨不回来?
: 那住户要求要公开帐单是不是合理的要求呢?
: 我是说 他有权利拒绝给大家看帐单吗
这必须看契约上如何订定
一、契约上详列项目共收600,则房东自然必须依照实收项目收费,如有多余应退还
二、契约上仅订明其他费用收600,房东虽可照价收费,但却不得自行调涨
此时可认定此600系其他费用之总额
三、若房东以情事变更调涨,房客自然可以要求照实收费,而订立新约
在契约有效期间内,自然不能依房东单方之意思而随意调涨
四、如果租约到期,房东以水电涨价变相增加房租,则除有土地法97之限制外,
仅能协商定之,或先订定契约,再依第一项状况请求减少收费。
五、订定契约应斟酌字句(如详列项目收费比不列好,但不订明水电收费又比详列好)
始能事後据此主张。
六、若契约未订明收费,自然应以实际收费,房东编藉口随意收费,有诈欺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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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0.254.231
1F:推 SES:谢谢~~~!! 07/29 22:27
※ 编辑: foone 来自: 163.20.254.231 (07/29 22:41)
※ 编辑: foone 来自: 163.20.254.231 (07/29 22:47)
2F:推 ivysky:解得思虑周到. 推一个~ 07/29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