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turtle (披着虎皮的小绵羊)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买的手机有瑕疵却无法更换?
时间Sat Jul 22 13:14:30 2006
X※ 引述《Amoling (学校孩子真可爱^。^)》之铭言:
: 前天我和妈妈到某间通讯行搭配两个台湾大门号,买了两只同款的手机。
: 回家後,发现小姐好像是拿在柜台的展示机给我们,而不是全新货。
印象中.我最近去手机行看过手机
现在手机行都用展示机
而不是实机展示了
: 因为小姐要我们先填好表格资料,一小时候再去取货。所以没有直接看到
: 机子的来源。
: 我这支机子还ok,看起来还蛮新的,使用上也很ok。
: 可我妈那支机子,机壳上有少许刮痕,收讯也不良,照相品质明显没有我的这台好。
: 我妈昨天拿去店家想要跟换手机,可是店家小姐却跟我妈说:
: 「你这支手机已经用过了,算是二手货了,我们没办法给你换!」
: 拜托!我们才用一天。再说,没用过,怎麽会知道有问题呢?
就算才用一个小时也是一样
平心而论..
如果是你.你愿意拿人家用过的手机吗
就算人家只是拿去玩了一个小时
你愿意吗?
: 之前那位小姐明明跟我们说,七天内有问题,都可以拿回去的。
: 小姐当场又没有让我们使用那支机子,只有她自己稍微操作给我们看部分功能而已。
: 後来小姐说要帮我妈这支手机送"维修",如果维修部说没有问题,就不能换货。
: 我们觉得好生气喔~哪有这种事啊!那他们说没问题就没问题吗?
当你拿离开手机行.那我的答案..YES..
相对的你们说有问题就有问题吗?
维修部应该是指送回代理商那
由代理商来判决手机有无问题
而不是由手机行或是由你们
这对你和手机行二者
应该是比较公平也比较公正的处理方式吧
必尽手机要是没问题.那手机行收回後
他要卖谁?
: 可是我们觉得有问题啊? 明明这支手机的品质就跟我那支差很多~
这问题就像机车.同时买旦有人只能跑80有人确跑100一样
你能说只能跑80的机车就是有问题吗?
: 虽然说没有很明显的功能障碍~可是这样真的不能换吗?
难...如果手机有问题你一定能换
旦...如果手机没问题上帝保佑你
(  ̄ c ̄)y▂ξ简单说.手机没问题换什麽手机.换回去就成二手机了
: 想请各位较懂法律的高手们,教教我们这些平凡小老百姓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
: 谢谢~拜托大家了!
瑕疵这二个字..其实有时因人而异吧
有些人连条小刮痕都想主张物有瑕疵
旦就法律面来看..当你拿离商家
很多你所能主张的问题都不在能主张
说难听点.这些刮痕也许是你自己不小心造成的
所以.法律保障的使用者权利在於物品使用上的正常与否
像你买的是手机.卖你手机的代理商要保障手机的正常使用
正常使用(可接.可打.内建功能可用.好不好用就不是重点了XD)
而不是保有手机永久无刮痕
而你说的"机壳上有少许刮痕,收讯也不良,照相品质明显没有我的这台好"
个人的感觉中.也许还算不上是瑕疵
他并不影响手机的正常使用
而且.他的功能也都正常
当然.实际上是不是真的有问题
由代理商那检测我想对你和手机行二者间
会有一个比较公正的评断
PS:如果手机真的有问题...我想代理商应该不会逃避责任的
话说小弟这位澳洲来的客人
最近才把我用了一年多的MOTO V226拿去贴200和代理商换了支ASUS的V66
因为真的很烂.一年修6次.换4片机板.所以对於此瑕疵品
代理商那和我讨论完的结论.贴差价换新机<( ̄︶ ̄)>
所以就换了支新手机回来玩
旦保固期并不因此而延长..
给你参考看看...
还有和你这件事有关的法条应该是民法第356条有兴趣看看
买受人应按物之性质,依通常程序从速检查其所受领之物。如发见有应由
出卖人负担保责任之瑕疵时,应即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怠於为前项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检查不能发见之瑕疵外,视为承
认其所受领之物。
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发见者,应即通知出卖人,怠於为通知者,视为
承认其所受领之物。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5.185.137
1F:推 Amoling:嗯,谢谢您的回应。我们会再和当时店家小姐沟通看看。 07/22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