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gg (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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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心得]7/7法庭实录
时间Fri Jul 7 14:12:08 2006
今天是到民事庭当通译..同样有些心得跟大家分享一下..
如有错误,敬请专业人士指正..
同常一个案子..可能是刑事附带民事求偿..
所以..在民事庭遇到的案件..
可能在刑事庭都已经判决确定了..
很多案件,其实可以在案发之时..就能和解的..
但可能两造双方互有不甘,或是遇上不好的法律谘询人士..
导致案件非得经由法律途径解决..这..不仅浪费诉讼资源,也浪费你的时间..
用白话一点来举例..
A撞伤了B..(假设很明确为A的过失)
B想向A求偿50万..
A觉得太多..只愿意出40万和解..
经由调解委员会调解失败..两造双方决定交由法律解决..
刑事庭:
A因为伤害罪败诉..并"经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得易科罚金"..
(我是举例啦,量刑是法官的考量..伤害罪会不会判到那麽重,我也不敢打包票,举例而已)
B就拿刑事判决书..也在民事庭获得损害赔偿的胜诉..法官也判赔35万..
乍看之下..A可以用35万解决此车祸事件..但是,别忘了..还有"有期徒刑六个月"
通常,家境还过的去的当事人..会选择易科罚金..
6个月*30天=180天 180天*900元=16万2仟元..
如果在还走完刑/民事庭之後..A其实需要花35万+16.2万=51.2万才能解决事情..
如果在还走完刑事庭之後,民事庭之前.A需要花35万~40万才能解决事情..外加刑事败诉
如果在还走上刑事庭之前..A其实需要花50万能调解成功..也不用走上民事庭..
所以我这几天连续在几个案件中听到法官说..
你拿易科罚金的钱赔他..你都还有赚呢..
提供给你参考..如有错误..请专业人士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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