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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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租屋签约问题?怎样合约算有效
时间Mon Jun 5 13:33:41 2006
※ 引述《CKate (度小月)》之铭言:
: 一般来讲
: 签租约 是不是要有 承租者和出租者彼此的姓名
: 身分证字号 户籍地址 印章证明才算
: 租了这麽久的房子 遇到问题才会回头仔细看租约
: 但发现 租约内容
: 只有双方的姓名 身分证号 和印章证明 承租地点 承租期限 缴交租金方式
: 用的是书局买的到的那种红皮 房屋租赁契约书
: 发现还蛮难用的 而且上面并没有要我们填户籍地址
: 怎麽办? 这样房屋租约有生效吗><
: 还是说 只要有定期契约 这样就算
: 谢谢回答的大家!
: =
: 我查了一下资料
: 我民法第153条
: 第 153 条 (契约之成立)第一项
: 当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无论其为明示或默示,契约即为成立。
: ( 不必有固定的 法定的 特别的 一定要怎样才可以的方式
: 所谓契约自由亦包含契约方式的自由 )
: 物权编
: 民法第 760 条 (不动产物权之要式性)
: 不动产物权之移转或设定,应以书面为之。
: 裁判字号: 18年上 第 1592 号
: 裁判要旨: 不动产物权之移转,以订立书据为契约成立之要件,
: 未订立书据,自不生物权移转之效力。
本租约确实有效。
适用的是民法中的契约成立及租赁相关法条,
不适用不动产物权之所有权移转,因为租赁为使用权,
所有权之移转如:买卖,赠与等方式。
只是在申报所得税之租屋租金列举时,可能略有困难,因房东之户籍未填写;
但契约上有房东的姓名及身份证字号,应该就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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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87.58
1F:推 qqmm:我比较喜欢你在原文所推的"此租约有效"简洁有力~~ 06/05 15:04
2F:推 ivysky:为了要把所得税引出来,故又回文. 欢迎到税板讨论. ̄︶ ̄ 06/05 16:11
※ 编辑: ivysky 来自: 61.230.87.58 (06/05 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