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eyChen (母亲节 是回家堕落的藉口)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请益] 租赁问题...
时间Sat May 13 22:34:27 2006
※ 引述《ciutti (CIUTTI)》之铭言:
: 我跟室友跟房东有了争执...
: 争执是因...
: 房东未询问我们是否要续租...
: 便与他人签约....
: 但实际上我们还是要继续住...
: 这种情况下...
: 我可以要求房东继续租给我吗??
: 或是我必须摸着鼻子另寻住处??
: 另外...我室友有与房东签约...签到七月...
: 而我二年前签了一次就没再签了...
: 那又如果我们硬是要继续住...
: 我们的情况有符合"买卖不破租赁"吗???
~~~~~~~~~~~~~~~~~~ 您个案没有这个问题
: 麻烦各位高手了..谢谢....
简单来讲,你还是赶快去找房子罗
因为房东不想跟你续约,这也是他的权利
民法450条
租赁定有期限者,其租赁关系,於期限届满时消灭。
未定期限者,各当事人得随时终止契约。但有利於承租人之习惯者,从其习惯。
前项终止契约,应依习惯先期通知。但不动产之租金,以星期、半个月或一个月
定其支付之期限者,出租人应以历定星期、半个月或一个月之末日为契约终止期
,并应至少於一星期、半个月或一个月前通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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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1.14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