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chtsanwalt (一起修练魔「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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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请益] 这样算过失伤害吗?
时间Sat Apr 22 15:49:25 2006
※ 引述《selinan (selina)》之铭言:
: 日前,我妈妈骑机车欲停车时,遭小吃店店家摆放的招牌底座割伤脚背,
: 伤口约两公分,到医院缝了两针,事後店家不闻不问,原本我们想摸摸鼻
: 子就算了,但是今天骑车经过该店家前的巷子,有一店家客人机车挡住我
: 们去路,我们按了一声喇吧,想请对方移动机车,没想到店家老板怒气冲冲
: 的出来,对我们说店面前是他私人土地,如果我们想过就过,不然就不要从
: 这条巷子过!
: 听了店家老板的话,我们觉得很气愤,因为对方的态度实在太恶劣了,因此
: 想针对妈妈脚受伤一事讨回公道,请问对方招牌摆放不当,且没做好防护
: 措施,造成他人受伤,这样是否可以告对方过失伤害,或是还可以用什麽方
: 法讨回公道?
先去拍照存证:将招牌挡住巷子阻碍通行的情况,都要拍起来。
晚上关店後,如果招牌没移动的话,还可以去拍机车过不去,骑士可能会
被割伤的那个画面。
白天营业和晚上,两组照片对起来,应该就很清楚,也才可以证明:
你母亲「确实可能」因为招牌摆设不当而受伤。
当然,如果你可以直接白天骑过招牌很难过去,还拍起来的话,那更好。
不过,不知道这样做会不会被..K,所以我才建议你晚上作「模拟拍摄」。
另一点应该注意的是:请你母亲跟医院拿验伤证明,也可以把伤口包紮处
拍起来。
你们告对方时,对方一定会「否认是他的招牌割伤你母亲」,这点你们要证明!
前面的照片就很重要了,然後加上「受伤的时间」与「照片拍摄时间」两者的
紧密性。时间越近越好。甚至,你应该「用一周的白天」把招牌位置拍照起来,
因为,这样你才可以证明:招牌几乎是「固定不动」就每天都这样摆的!
最後,自己画张简单的图,说明你住家的位置、对方店的位置、招牌摆的位置、
他客人机车可能停放的位置,以备将来告诉法官:你们出入都必须经过那条巷子,
会被那个该死的招牌阻碍。这个图也有助於法官看懂你上面照片的拍摄角度。
记得用「可以直接显示拍摄日期」的传统相机拍,洗出来,在「证明」上可能
会比用数位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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