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bbing (无)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建议] CP的问题
时间Tue May 5 09:12:49 2009
※ 引述《sigrid67 (信耶稣基督有奇蹟)》之铭言:
: 只有贵站会订这种无聊规定
: CP应该要改
: CP是言论自由
: 贵站订CP有罪
: 无效因为违宪
: 命令与宪法抵触者 无效
这世界的无聊人还挺多的
椰林风情(bbs.ntu.edu.tw),比较特别的是允许校内事务的CP
但是那里的人数跟广告数以及广告价值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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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关一文多贴之处理:(1997/5/6椰林风情使用公约、
1997/9/18 CROSS-POST之处理办法、1999/2/22张贴文章规
定与违规处理办法、1999/8/4看板管理/使用规范)
1. Cross-Post 定义:分别在二个以上讨论区发表相同意旨
之 Post ,数量累计超过一周(连续七天)五篇者。
(2000/10/30 修订)
2. Mutil-Post 定义:在单一讨论区内发表相同意旨之 Post
,数量累计超过一周(连续七天)五篇者。(2000/10/30
修订)
3. 违反前二款规定者,予以停止 Post 权限一个月处分,
站方得删除所有文章,情节重大者站方得迳予以永久停
权处分; 再犯则处以永久停权。
4. 以上规定不适用於 Test 版。 (1998/2/22张贴文章规定
与违规处理办法、1998/7/1 Test 版的管理新办法)
5. 违反规定者,需於停权後一个月内至SYSOP板说明(道歉
),否则不予复权。
6. 校内各单位及各类活动公告,於各系所版上 Cross-Post
,基於特殊考量,不予处分。 但校内各单位及各类的活
动公告若在系所板之外的一般讨论区 Cross-Post,仍依
相关规定处理。
(以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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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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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妨害站内秩序
│├第24条 跨板张贴相同或类似之文章达四板以上,最重全站停权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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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2(bs2.twbb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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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判例] Crosspost → 15天~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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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牛牧场(zoo.twbb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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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重复贴文(cross-post)的相关规定如下!
重复贴文(cross-post)停权一个月处分之
A. 在
单一或不同的板上,发表
内容雷同的文章,总数量达
6篇(含)
以上者。
B. 在
单一或不同的板上,发表
内容雷同且具商业或网站广告性质的文
章,总数量达
4篇(含)以上者。
C. 在
单一且具转信功能的板上,
利用转信之便发表
内容雷同或具广告
性质的文章,总数量达
4篇(含)以上,则
该於不良牛牧场发表过
此文章的 ID 即算违规。
D.
以不同 ID 发表内容雷同的文章,并触犯上述条例者,所有发表过
此文章的 ID 均算违规。
E.
删除旧文章重贴者,视同 cross-post
(以下还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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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6.40.85
※ 编辑: bbbing 来自: 122.116.40.85 (05/05 09:13)
※ 编辑: bbbing 来自: 122.116.40.85 (05/05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