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ngtai (蓝より青し)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判决] Trunks洗钱一案
时间Mon Dec 26 20:27:39 2005
※ 引述《ck517 (洗钱为非法行为)》之铭言:
: 嗯 如果让板主来认定此文是否为黑金文呢?(板主不在,小组长代理,依此类推)
: 也就是请相关管理者来认定该文是否违规, 这样子, 办理洗钱就会变成
: 使用者检举→法务、金融局、板主(或更高层管理者)
: 1.→认定是→调查本尊并判决
: 2.→认定不是
: 2.1.→可是确实不恰当→由板主(或更高层管理者)劝告
: 2.2.→驳回检举
: 另外第二点, 会发生问题的目前我看到的都是用新闻文章贴上去再跑程式来赚钱,
: 这类人会把钱赚到就转出去, 再删文。
这边最大的问题就是
要怎麽认定他是用手打的还是贴上的?
还是所有贴新闻稿的都是洗钱? 那可以检举的真是一狗票.....
他还连删文都不用喔
: 再来是po没字, 但是有高额金, 那麽是否可直接认定其为违规(我想没问题, 是违规)
: (像adachi板事件)
: 如果被检诉违规者本身是板主, 那麽便要以小组长或群组长来共同认证,
: 第一点的部份, 如果是修改文章, 一般内容应该可以看得出来,
: 可是打四五百个字, 砍掉再重打一点点字, 再po文, 这样会有高额P币吗?
: 如果没有, 那ok没问题, 如果有, 就又要认定是不是洗钱文,
: 这部份如果硬性用结果论定(多少字...etc.), 便会发生你提到的arguement,
: 我想请板主认定是一种方式, 有其它方式吗?
: (当然, 如果板主本身这样做, 就要更高单位来判定)
: anyway, lawcloud是帮我这个菜鸟在说话, 也在带我上路,
: 我想不必在语言末节上下工夫攻讦, 正面的建议及规划配套措施, 对大家都好。
: 来帮忙想吧!
如果去掉这所谓枝微末节的部份 他的文章长度大概剩1/3
这还叫枝微末节吗?
况且後面我提的建议 完全符合他所要的
"为了受认同 为了成就感而发文"
不是吗?
建议 就算不废p币 十大百大的那个最好还是先废掉吧
因为那个排名没有什麽作用 只会强化ptt众人的竞争意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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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砍掉了不少废言 因为我发现跟前篇重复太多
这样是不是也算洗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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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203.43.6
※ 编辑: changtai 来自: 203.203.43.6 (12/26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