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ke ()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讨论] 棒球版判决
时间Mon Oct 25 21:16:58 2004
※ 引述《takearest (Take a rest)》之铭言:
: ※ 引述《hsuans (窗边的小荳荳)》之铭言:
: : 比喻失当,并且显然没念过法律。
: : 1、板主有三位,而市长只有一位。
: : 2、板主的选任本为小组长的权限,而非板主的权限,
: : 本次也不是选副板主,而是选正板主。
: : 3、为什麽要请教司法院长? 中华民国的体制对於中央与地方之间有争议,
: : 尤其是适法性的问题,从来不会去问司法院长。而是声请大法官释宪。
: : 好了,下一位。
: 回文失当,并且显然没有念过国文.
: 先把内容看完和事情弄清楚再说吧.
: 好了,下一位,这一位不用再来乱了.
PTT 的组织跟中华民国没有关系
PTT 再怎麽说不是 PTT 的全体使用者拥有
拿 PTT 的组织类比中华民国的官僚体系不但不能表现该判决有什麽滑稽之处
反而显得您个人搞不清关系又泛政治化
基本立足点错误,後面也没有什麽论点站得住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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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9.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