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Law 板


LINE

(1) 针对#1Rg6mai_ 判决: 检举者认为叙述的法律问题是转录自他的文章,然而, 在原来法律问题发文的时候,检举者的文章原文并没有任何转录纪录, 文字叙述与段落安排,也跟该检举者所述之文章大不相同 (不是撷取检举者整篇文章内容复制贴上)。 同时,检举者亦在该篇文章推文, 声称事实与原来文章内容有所出入, 可以证明检举者主观上就认为这不是他原来文章。 况且使用者条款关於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录文章, 应当包括禁止以各种形式 (包括但不限於Ctrl+X转录功能、 原文复制贴上或重制相同内文)将文章转出本板 而且原来代PO内容是分享现实生活陆续接触到的案例, 诸如询问停车没有拉手煞车而导致擦撞,是不是故意毁损? 开车讲手机而直接撞上前方车辆是不是故意毁损? 大卖场停车位已经额满,把车子停在非停车格上面, 以至於几乎是黏在其他车辆前方。(原本本篇文章询问的案例) 因此,如果叙述的法律问题不是转录文章, 版主就不能以规避转录文章为由进行惩处。 (2) 针对#1RnHv6gn判决: A、 非生活法律问题 根据pttlifelaw板板规定义,虽涉及法律但非个人生活上所遇到之问题(可帮他人询问) 纵然与法律相关亦非生活法律问题 #1JSijD_6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400032077.A.FC6.html 过往申诉判决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Violation/M.1425998920.A.779.html 请问我原来文章哪里没有符合这项规范? 哪里是任何有涉及商业.经营.营利上或询问工作内容之法律问题及其衍生问题? 板主可以自行之後变更板规,嗣後再恣意认定事实吗? B、 带来它板纠纷 根据pttlifelaw板板规定义: 「他版事务」即将他版事务带来本版继续争吵,倘在他版 遇有法律纠纷而前往本版询问时,请务必在文章标题及内 文间将可资识别之文字去除,用代号或是其它文字代替。 又来询问问题请针对问题内容,不欢迎把他版文章标号那 些带过来,这是要回答的人自己去看,还是把他版事务带 过来吵,不论理由为何,本版都不允许。 如果是牵涉其它使用者,也请多利用代号(例如Rxxx)整理 成一篇问题文,例如:Rx在"某版"或"某网站",对我骂oo 脏话,可否提出公然侮辱?当然不用文诌诌,但是请整理 後再行张贴,免得没人知道你要问的问题,且记得贴文者 须对内容(包括张贴内容涵盖别人推文)负责,这部分请自 行斟酌。 #1HZxQvsm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368372921.A.DB0.html 而且翻阅过往判决,关於是否将他板事务带过来, 也都是用 可资识别之文字去除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Violation/M.1430960789.A.809.html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Violation/M.1431746611.A.BE4.html 请问原来文章哪里可以辨识是他板纷争?提到任何人的ID或是板名? 或是张贴内容涵盖他人推文?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原文文章大致内容: 代Po 事实经过: 路边停车,取车的时候,发现有一辆车以奈米般的距离黏贴着我的车头, 事後警察前来查看,也觉得这种情形很诡异,联络车主,车主答覆愿意赔偿。 当下双方查验,以为只有轻微擦伤,但没注意其实车牌後面有内凹的情形, 结果原厂报价是一万多元,联络对方,对方认为我是诈欺,一直挂我电话。 後来就去警察局提告,但警察认为刑事毁损无法提告,因为他没有故意。 我说有没有故意是检察官认定,请对方去跟检察官说。 警察不断说这真的无法提告。 问题: 请问这样不构成刑法毁损罪吗? 如果不是故意的会用这样的距离停车?而且对方屡屡挂我电话,根本无心处理, 难道不能从这样推估对方是故意的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6. 针对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aw/M.1539728820.A.E75.html 进行答辩: 回应第1点 depravity现在又认为是改编?但当初理由说是转录文章? 理由一变再变,按照你过往判决的标准来看: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538967073.A.B82.html 是不是之前的判决理由认定跟现在一定有一篇是假的? 我已经说明过了,本篇文章是综合自己友人询问的案例, 如果法务部认为有必要证明,我也可以提供与当事人的对话纪录, 有人认为是袭自他的经验, 但检举人早就已经在当初推文留言(文章已经遭depravity删除,烦请depravity提供) 很多事情略去不提,误导板友, 请问不就是认为事实与他的经验不符合? 现在depravity又认定我是改编他的经验,不是互相矛盾? 请问情节重大达到扰乱看板秩序, 可以请你提供证据吗? 不是说看板秩序被扰乱就是秩序被扰乱, 另外,如果依照depravity认定是改编好了, 从来使用者转录本来就不包含改编, 你要依你认定方式去裁处,为了要预防类似案例, 就麻烦你先制定好板规, 不是等到裁罚才任意扭曲原来规定意思。 我举其他板有针对使用者规范的转录再严格的定义: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gay/M.1527264413.A.764.html 第三部分 转录规范 第 四 条 转录文章相关规定 第1款 转录者应对所转录文章负责。 转录者对所转录文章应负的责任,均与自行发文者相同。 第2款 文章须保留原着作者ID及出处(板名); 转录他板之文章前,应先徵得原着作者同意。 第3款 因新闻所有权不在板友上,故转录新闻可不须经由板友同意。 唯新闻後方加有原张贴者之心得分享时必须经由原张贴者同意转录。 第4款 转录他板文章至本板可保留原推文,惟违反本板发言规范之推文需删除。 第5款 未经原发文者同意,禁止以各种形式 (包括但不限於Ctrl+X转录功能、 原文复制贴上或重制相同内文)将文章转出本板, 匿名帐号(PttGay)发表之内容一律禁止转出。 第6款 违反以上各款者,水桶一个月,该文退文, 违反第5款者於本板内之罚则将比照本款办理, 被转入之看板则依该看板相关规范及该看板板主裁决为准。 里面转录也不包含改编,而且即使违反转录规定,也只是水桶一个月, depravity不愿意自己制定板规, 用空白板规裁罚,居然可以比其他板的处分还要严重? 回应第2、3 前面都已经有说过,是帮友人代po 原来文章到底哪里有po出板名?到底哪里有指涉任何人? 「为了避免有讼棍滥用本板禁止代别的帐号PO文是适当的」 所以现在又污蔑我是讼棍了? ※ 引述《depravity (沉沦)》之铭言: : 我先说明好了 : 对该文最後增加两项惩罚 总共三项 : 1.以改编规避转录认定情节重大达到扰乱看板秩序程度 : 处水桶三个月文章退回 退文部分,过往判决都有针对depravity, 未设明显退文规定,迳自依自己喜好给予警告: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Violation/M.1365226834.A.03C.html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aw/M.1529522937.A.741.html 然而,查阅pttlifelaw退文规范: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532508212.A.336.html 有以下情形之一将会受到退文处分包含首次违规 1.同篇文章有违反三项(含)板规以上者 2.明显乱板者 3.同项板规连续违反者 4.发文者与复数人起战者 5.商业问题经板友提醒提示包括掰掰、88等不明显而PO文当事人有继续回应 或其他证据显示当事人理应注意到(不管实际是否有阅读推文)者 请问当初退文究竟是违反哪一条板规? 请问有何证据证明是明显扰乱板面? 当初写信询问,回覆内容是有人检举我转录文章, 所以转录文章是达到退文标准? 显然当初判决退文有所失当,嗣後depravity才增添本人文章有违反其他板规, 想要凑齐三项板规惩处,以符合退文规范第1款。 : 2.发表非生活法律问题 : 处水桶一个月 : 3.带来它板纠纷 处水桶三个月文章退回 : 1.理由如检举人所述 : 本人认同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录包含改编 : 2.非生活法律问题释义已说明必须是发生在自己身上 : 虽说可以代PO但是此篇为非经授权之无权代PO : 且当事人本身有PTT帐号无代PO之必要 : 3.常见违规宣导已说明就算只有PO出版名纠纷尚未在本板带来危害 : 就得以处罚1~3个月水桶情节严重可并科退文 : 於此CASE实体纠纷业已产生则当属情节重当 是不是有把他板纷争带来的标准是甚麽, longbow2已经在过往申诉案有说明: 重点应在於, 一般人阅读了申诉人之文章後, 是否认为这有可能会把他板纷争带入生活法律板。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aw/M.1416591946.A.D23.html 请问一般人在读了我的文章之後, 会意识到我究竟把哪一个板的纷争带来生活法律板? pttlifelaw另一板主ChrisBear也有说过, 有提到其他看板资讯,包括但不限於看板名称、看板文章代码 等,皆属禁止之情形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aw/M.1416157475.A.F84.html 至今depravity仍然没有说清楚到底原来文章提到哪一个代号, 让人可以认为是把其他板的纷争带来。 : 总之不论申诉人为获得资讯续行与检举人争辩 : 亦或其他而有此行为 : 皆已有滥用本板行为固本人认为其应从重处分 : 另之前被申诉法务站长longbong2有两篇(现已找不到)分别说到大意如下 : 1为了避免有讼棍滥用本板禁止代别的帐号PO文是适当的 连前板主帐号名字都打错,可想而知认定事实、适用板规惩处是有严重瑕疵的。 前板主当初发表的文章在这边: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Violation/M.1402642471.A.2BD.html 前提就是内文资讯提到看板名称,以及IP, 可以让一般人得知法律纠纷发生的时空地点: 由申诉人之 ip (交大 IP )、 内文资讯 (提及 MARKET 板)、 ID (发文者 ID 与交大买卖板之板主 ID 相同), 使一般人容易得知此法律纠纷发生之时空, 的确有将他板纠纷帯入该板之危险。 请问原来文章到底哪里有提到任何人、事、物、ID、板名? 而且前板主从来没有提到任何一个词语是讼棍, 用讼棍称呼别人岂不是污蔑前板主名誉, 也污辱你想要指称、指涉的的对象。 : 2PTT并非现实一行为(一篇文章)违反多项规定可以同时处法 : 无现实刑法上竞合适用并无不妥 : 生活法律板板主 depravity : ※ 引述《PttLegist2 (法务部pttlaw板法务)》之铭言: : 使用者来信告知板主修改其判决,故请使用者(jaj12377) : 三日内(依此文章时间开始计算),修改 #1Rh0yhJK (PttLaw) 申诉一文。 : ※ 引述《jaj12377 (当天空正蓝时)》之铭言: : :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 : ============================================================================== : : 1.申诉人ID:jaj12377 : :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 : (a)作出判决者:depravity : : (b)文章编号:已被版主删除只剩判决 : : 3.欲申诉之判决︰#1Rg6mai_ : :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ifeLaw/M.1537764388.A.B3F.html : : 经当事人检举 假代PO之名规避转录文章 认定情节重大滥用本版扰乱看板秩序 : : 处水桶三个月文章删除 : : (若此项留白,请以转录方式将该判决原文转录至本版。) : : 4.不服理由︰ : : 检举者认为叙述的法律问题是转录自他的文章,然而, : : 在原来法律问题发文的时候,检举者的文章原文并没有任何转录纪录, : : 文字叙述与段落安排,也跟该检举者所述之文章大不相同 : : (不是撷取检举者整篇文章内容复制贴上)。 : : 同时,检举者亦在该篇文章推文, : : 声称事实与原来文章内容有所出入, : : 可以证明检举者主观上就认为这不是他原来文章。 : : 因此,如果叙述的法律问题不是转录文章, : : 版主就不能以规避转录文章为由进行惩处。 : :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 : (请将证据资料附於此申诉文中,切勿仅留指引至该证据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关法 : : 律条例,亦请复制贴上至此,并保留法条出处。) longbow2 在过往判决里面有提到depravity 主观意识过於强烈: 申诉人担任群组长与本案并无关系, 无须仅因申诉人担任群组长就加重其处分, 何况申诉人担任板务部之群组长, 并非担任本部(法务部)之组长, 其来到法务部生活法律板, 就是一般使用者, 本板实在无法认同板主加重之决定。 尤其板主回信应就事论事, 回信中有"没看板规就没看理由一堆群主长当成这样?" 如此之语句, 本板认为板主亦尚缺斟酌。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ttLaw/M.1416591946.A.D23.html 综上所述,一篇中立客观到不行的文章, 没有指涉任何人,没有任何一句, 攻讦、侮辱、商业用途、假冒他人、扭曲文义、断章取义、贬低任何人, 却因为depravity, 判处将近半年的水桶处分,是否过当, 烦请法务部明监。 ※ 编辑: jaj12377 (111.255.44.247), 10/18/2018 07:22:01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e-shopping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