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mi0630 (终点是蓝天)
看板PttLaw
标题[申诉] cross-post判决
时间Thu Sep 22 21:33:06 2011
提出申诉时请明确提出下列资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诉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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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诉人ID:mimi0630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者:PTT警察
(b)文章编号:Violation 18701
3.被申诉之判决︰cross-post
(若此项留白,请以转录方式将该判决原文转录至本版。)
4.不服理由︰
(a)依据批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一项第四款,
「重覆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五篇以上,
致影响看板秩序者。」
则归列为违规行为,文字言简意赅,却会被有心人断章取义,变成只要发文
超过五次就成了判决下的冤魂,那请问「致影响看板秩序」的制定用意何在?
如果今天发文意在善意分享,也无造成版务失序,是否不应归为违规呢?
(b)我仅是一个小小乡民,平常潜水鲜少发文,今天只是为了宣传免费的艺术讲座活动,
所以才上来在艺术相关板上发表讯息,发文前也认真详阅每个板的板规,
并非乱枪打鸟,不分目的乱发文,本身亦未涉及利益,也未影响他人及板务,
这样就说是违规,是否太过牵强?
(c)我赞成检举在ptt的世界当中是不可或缺的把关,但若有人存心不分青红皂白
成天看到黑影就开枪,请问「致影响看板秩序」的又是谁?
Violation 18654~18679 跟Violation 18688~18702 的检举是否也太丰富了点?
如果条文是「重覆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五篇以上。」即属违规,
那今天我是不会提出半点异议的。
但今天条文摆明已经有弹性的认定空间,或许这个判决是否不应下如此果决?
还请PTT大法官善用您的裁量权明察秋毫。
(请逐点叙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据,切勿以乱枪打鸟或打混仗之论述方式。)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批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一章 违规行为之范围及认定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一、看板违规行为:
(四)重覆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响看板秩序者。
(请将证据资料附於此申诉文中,切勿仅留指引至该证据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关法
律条例,亦请复制贴上至此,并保留法条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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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7.132.188
※ 编辑: mimi0630 来自: 61.57.132.188 (09/22 21:47)
※ 编辑: mimi0630 来自: 61.57.132.188 (09/22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