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LYBELL3 (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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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判决] peruman v. mousepad 008/25/06 (Sport …
时间Tue Sep 12 00:23:28 2006
判决主文:原告peruman之申诉无理由,裁定驳回。
简附理由:
板主netting并非不予处分,亦非重罪轻罚,综观其处分事由,仍属板主裁量余地,
与本案无关。原告漏列证据既为事实,组长mousepad亦未以此迳予处分,就此而言
,其判断并无不当。
原告所主张违规之「政治文」尚属板主判断余地,但原告嗣後提出之「政治文」除
内容可能属政治文外,原告更自称为「政治」。组长mousepad仅覆述该段事实,亦
无不宜。
纯粹态度问题非本院审理范围,若认小组长mousepad言行有不妥,而构成毁谤或侮
辱,请至Violation板提出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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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19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