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yray12 (吃了你)
站内PttLaw
标题[转录]R: [申诉] iamaidiot版主片面取消连署
时间Fri Jan 6 17:58:39 2006
※ [本文转录自 AboutBoards 看板]
作者: Iamaidiot (神经病) 看板: AboutBoards
标题: Re: ROCBLUE之申请新版一案已经达到连署门槛
时间: Thu Jan 5 12:04:51 2006
※ 引述《ahroddick (小杰)》之铭言:
: 仅致 群组长 :
: 看来 Iamaidiot 小组因对发起人有疑义,否决了这连署无效。
: 发起人也做了回应与讨论,而Iamaidiot 已预设立场宣布。
: 连署的民意也不顾,没有任何的转闤而迳行主观的认定。
: 而似乎不再做任何回应.... (我的感觉::好像他是老大心态,他说什麽就算)
请问我可不可以因为自己的事情而"一天"未上站???
请问我可不可以依事情的轻重先回应信件或其他看板的事情???
您感觉您感觉...请问您是否先去真的确认些什麽???
我刚上站就回信答覆
自称是连署阵营一方的使用者之疑问
在接到这位朋友第二封时花了更久的时间来回应
之後为了节省大家时间
拜托他如果他同意信件内容外泄,请将信件转到
政治群组组务板
因为这才是政治类板连署案该去报备讨论的地方
如果他不愿意公开私人信件,我会在稍晚将他的回覆删除後转过去
这就是您所谓的
似乎不再做任何回应
: 请群组长注意与关切此事!!!!
: 此案若没有任何合理的解释,会再有人发动连署案......
: 看到底要挡多少的发起人!! 而无立即明确的处理,将上诉PTT LAW(行政法院)
: 仅致 感谢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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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过你唷y^_^y
但是...请不要再出现在我梦里了
梦见你让我真的觉得很幸福
可是...梦里多幸福,醒来之後就多孤独
不过,还是要谢谢那段日子你给我的笑容跟谢谢你给我这场好梦
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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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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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上一篇的信息
由此可知
双方是在互相同意的情况下
才将信件公开
※ 编辑: rayray12 来自: 218.167.186.100 (01/06 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