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naldLam (赖唐诺)
站内PttLaw
标题bgo 2005/08/05申诉之判决
时间Fri Aug 12 17:09:55 2005
主文:申诉驳回,原判决维持.
事实及理由:
1.申诉人主张
(一)吾人并没有在本人班版上PO灌水文,
并无其所指摘「利用其管理之看板NCHU-GraDent灌水赚钱」之事实,
请承审法院命其提出判决内容「利用其管理之看板NCHU-GraDent灌水赚钱」之证据。
惟查
附件一申诉人等所发表之文章内容显与其所抗辩事由相违背,因此就申诉人此一抗辩
不足采信.
次查申诉人声请於必要时开启辩论庭,本人於
8/05即开启court3作为双方辩论之用,并寄信通知双方而各赋予三日答辩时间
但双方皆未做任何回应,因此双方皆须为自己之前揭未为答辩之行为负责.
详见附件二
其次,申诉人主张:"原判决依民事诉讼法第469条第六款已足以构成「判决不备理由或
理由矛盾」,而属判决违背法令,故吾人声明撤销原判决,并回复原帐号bgo之一切权
限及合法取得之P币。"
显然申诉人对於"主文"及"理由"之认识错误
原判决之主文为"申诉人主要帐号 bgo金钱归零、停权一周并科处五张罚单
由其所转出之金钱亦一并追回扣除至於其作为板主之相关处理则交由看板总管决定
其分身帐号则全数砍除"
理由则是"使用者 bgo自六月下旬以来,注册大量帐号,利用其管理之看板NCHU-GraD
ent灌水赚钱。并将所得集中於 bgo帐号,已构成不当获取金钱,且情节重大。"
原判决既无"不备理由",亦无"理由矛盾"之处,
因此申诉人之主张洵无可采.
(二)申诉人并主张其所得乃"不当得利",并主张
依民法第182条第二项之规定,
不当得利受领人之返还范围,仅限於将受领时所得之利益,附加利息返还即可。
就P币而言并没有利息可言,所以钧院仅能追回申诉人非法所得之部分。
而申诉人认为「不法所得」系指因洗钱等违法行为而得之金钱而言,
并不能把以正当合法手段在赌盘赢来的钱(见附件二)全数视为不法所得,
盖两者之间并无必然之因果关系。
显然申诉人对於其行为之性质有根本的误解,
第一於任何人注册本站帐号欲获得本站提供之服务时,皆已同意
使用者条款所规定之相关内容
见条款内容中1.认知与接受条款之部分
而进一步在5.使用者的守法义务及承诺
中,申诉人应同意并保证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之行为, 包括
(g)其他本站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违反使用者条款之具体效果为条款中8.拒绝或终止您的使用
本站基於其自行之考量, 因申诉人已经违反了本服务条款的明文规定及精神而终止
本站提供之服务或其任何部分.
在本站多重帐号处理办法复规定使用者不得注册超过五个以上之帐号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也规定
重复於本站注册帐号,且过度占用资源或不当者。属於违规行为.
因此申诉人利用注册多重帐号养殖宠物贩卖,骑用更有利用系统漏洞同一帐号一日
卖出数次宠物之纪录.已构成本站所称违法赚钱之行为.
无论论以依据使用者条款申诉人所应负之契约责任或是违反本站之诫命规定
均无所谓申诉人所主张之"不当得利"情形可供比拟.反而,申诉人之行为更有类於侵权
行为之态样,因此申诉人如此抗辩,亦不足采.
本站对於违法赚钱之罚则,除最严重者砍除帐号以来,
经由同一认证资料或同一认证信箱注册之帐号,可兹认为系同一使用者时
判处其金钱归零之处分已成判例(自1997/11/8以来).多数使用者对此一处分亦有所知
悉.盖对於使用者洗钱或违法赚钱所得以及转入转出等陆续金钱之移转株连甚广
为求彻底杜绝此等行为,减少砍除帐号之严厉处分而求其折衷,因此采行归零处分
并无不当.
原判决在事实认定上对於申诉人注册多重帐号之时间虽判定有误,然申诉人
申诉人注册多重帐号之事实既为申诉人所不争执,也不足以动摇原判决之内容
相反的该纪录正好作为申诉人可归责之例证.因此申诉人就此点之主张亦不成立.
最後,申诉人主张其所发放给他使用者之金钱不应追回等语,由於受处分人并非申诉人
申诉人就此当事人不适格,申诉人更无主张之立场.
因此本院判决,申诉人之申诉驳回,原判决应予维持.
附件一
作者 bgo () 看板 NCHU-GraDent
标题 [公告] 拜托各位
时间 Mon Jun 20 12:37:47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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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乱推文说bgo 赚大钱之类的
在CHEAT版
到时候被检举
我们灌水赚钱
到时候 大家都没钱了
全部归零
希望大家配合
钱是会发的别担心
谢谢大家
作者 RIRIKO (ㄋㄟ~^^) 看板 NCHU-GraDent
标题 [公告] 麻烦大家低调...
时间 Wed May 18 19:09:57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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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鉴於另一位版大的建议
有关於p币的讨论文章
大D伺候(不会减少P币 不用担心)
还有以後PO文的目的在於"此"的话
请在文章标题加上 [低调]
只要我有上站就会不留痕迹全部D掉
搞土木这一行 有漏洞就是要钻阿
才能赚大钱 ^^
EX: [低调]今天天气真好阿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67.213.194
作者 bgo () 看板 NCHU-GraDent
标题 [转录][检举] fshsman 洗钱
时间 Fri Jul 8 10:44:0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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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9.128.66
1F:→ bgo:好眼熟的文章喔 210.69.128.66 07/08
2F:推 RIRIKO:是谁把外挂发出去~~140.120.231.138 07/08
3F:推 samilomo:那这样还能po赚钱文吗? 59.112.81.9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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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9.128.66
附件二
8/05 [备.忘.录] ◇ [通告] 请至court3进行辩论
作者: DonaldLam (赖唐诺)
标题: [通告] 请至court3进行辩论
时间: Fri Aug 5 16:07:00 2005
※ [通告] 共 2 人收件
※ BG0 Haemoglo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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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申诉人BG0以分点方式提出申诉理由
Haemoglobin再提出答辩
顺序每人每轮仅得发表一篇文章
并且不得再行编辑
每人答辩期限以三日为限 逾此期限提出者视为未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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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ald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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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6.37.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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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14:00查询申诉人之状况
《ID昵称》BG0(我是bgo) 《经济状况》赤贫
《上站次数》3次 《文章篇数》1篇 (优:0/劣:0)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有新进信件还没看
《上次上站》08/05/2005 10:52:59 Fri 《上次故乡》210.69.128.66
《五子棋战绩》 0 胜 0 败 0 和 《象棋战绩》 0 胜 0 败 0 和
《竞标评比》 优 0 / 劣 0
《个人名片》BG0 目前没有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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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ald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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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usylion:转录至看板 talk 220.139.46.198 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