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rvik7 (dd)
看板PresidentLi
标题2002/01/12陈定南的烂谎话
时间Sat Jun 28 11:15:59 2008
李敖大哥大 陈定南的烂谎话
陈定南的烂谎话,不但是谎话,而且是很烂的谎话。
陈定南的问题是台湾最荒谬的两个现象,1个大荒谬,1个小荒
谬。
大荒谬是说,居然选出陈水扁这种货色做台湾地区的总统,第
二个小荒谬,居然选出陈定南这种货色的人做法务部长,而且还被
评定为政绩表现最好的部长,而且还有所谓「陈青天」这种美名。
陈定南这长相,你们看看这副德性,尖嘴猴腮一脸小人相、刻
薄相,为什麽呢?他是个投机份子,在民进党成立时,他还不是民
进党党员,他是很晚很晚很晚、很後很後很後,才加入民进党的团
队,才因缘际会爬起来,可证明了他是个小人,是个刻薄的小人,
并且是个酷吏,并且满嘴谎话,谎话还不准确,就把最新的谎话给
大家看。
「陈定南批部份媒体干扰司法」,大家注意,为什麽呢?「不
满全程转播罗福助记者会,认为公开讨论会妨害办案」、「陈定南
指出,对於侦查中的案件不得公开讨论,过去我国法律曾有明文规
定,而目前世界先进国家也都有新闻道德、媒体自身规范,就是要
避免干扰司法办案。」
请问这是什麽话?检察官、法官是不受任何影响,独立侦查、
审判的,新闻媒体讲个几句,你法官就怕啦!那算什麽法官呢?同
样的,我们可以看「陈定南指出,对於侦查中的案件不得公开讨论
,过去我国法律曾有明文规定。」这什麽法律呀?这法律被人废止
了嘛!什麽法律,出版法呀!出版法说,审判中的案件不可以公开
讨论,不可以公开评论,还不是讨论。陈定南引用法条还引用错误
。
好了,出版法被废止了,废止的法律你现在谈跟放屁一样,就
放屁嘛!你说过去曾有这个法律,说侦查中的案子,事实上是审判
中的案子不得评论。现在我们评论不犯法吧,因为法令被废止了,
你讲这个话干什麽呢?
同样的我们可以看到,陈定南由法务部出面,立委冯沪祥紧急
新闻稿,他在国是论坛中谈到的「电子游戏场管理条例」,这个条
例里面,法务部说,他们说他们反对这个修正案。
请大家看看,我李敖拿出来的他们的会议纪录,很详细一页一
页的会议纪录,详细的部分大家不要在这边罗唆了。请大家看,最
後「电子游戏场业管理条例」草案,有立法委员签名,这里面还有
丑八怪林重谟。我们看协商结论,参与协商的立法委员。请大家注
意,行政单位的出席代表,这单位有经济部、法务部、警政署,法
务部派出参事,叫陈明堂吧。
他出来参加会议,会议纪录里面并没有你法务部反对的纪录,
证明你没有反对嘛!甚至你们提案的部分,还接受人家同意。
我们看冯沪祥这段话,当法务部人员建议用法律名词,「赌博
嫌疑」取代「赌博行为」,可见双方共识都要防止赌博,法务部也
同意如此条文。我们看得很清清楚楚,法务部并没有反对,法务部
代表还参加讨论,讨论意见还被立委接受。
今天你陈定南在报纸说,这个协商会议讨论「电玩法」条文修
正案我们法务部反对,没有反对纪录嘛!证明什麽?证明你陈定南
说了谎话,很容易被我们拆穿的谎话、烂谎话,立刻被我们拆穿,
所以陈定南是很可恶的一个人,今天居然能够欺世盗名,大家以为
他是青天,在我李敖看起来,他绝非青天,青个屁天。
《劲晚报新闻 20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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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兴趣在未来的晚境,不在过去的烟云。
......
但对读者说来,它们正该是天边的远景。
--李敖,我最难忘的事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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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jarvik7 来自: 114.45.52.231 (11/17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