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sen (要美满的完成每一件事情)
标题Re: [构想] 房地产持有税
时间Thu May 15 00:50:47 2014
※ 引述《innominate (innominate)》之铭言:
: ※ 引述《desen (要美满的完成每一件事情)》之铭言:
: : --->唯一解决方式:人头也只能有两笔土地或房屋!
: : 这样就可以有效解决土地闲置与炒房问题!
: : 回归到真正有需求有使用,低价格的资产!
: : 这样才能真正活络实体经济,万种产业皆得以强劲成长!!
: : 有些官员手上数十笔房地产,都应该充公国库即可!
: 这种做法就是治标不治本
: 提高持有税,或者实价持有税
: 自然就可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 用各种限制只是会提供更多的漏洞
: 例如人头,分开登记等等方式
: 另外充公国库这种类似於气话就不用说了
: 要有效率,就是一体适用,不管个人还是家户
: 不管你持有一栋还是一百栋
: 举例来说,就是一年课徵实价的1%
: 用持有数量去算很没有意义
: 持有帝宝一户,跟持有屏东农舍3户
: 难道持有屏东的人反而要受罚?
有钱的人买贵的房子,一样只能住三户!
课税级距就本来就比屏东的费用就贵多了!
这有钱人多课税,多贡献国库!你有啥意见!??
持有屏东的人,课税少一些,负担少很多!这样会是处罚你个人??
: 回归本质才是最有效率的做法
: 也就是财产税的本质
: 你有多少"财产",就按照实价课徵一定比率的税赋
没错阿! 实价课税财产! 我同意阿!
: 另外,别把次级市场当作洪水猛兽
: 房地产作为一种财产除了居住以外本来就有价值的保存功能
房地产本身就是提供居住与营业之用途!
而非买卖屯屋之用途!
房屋土地这类的不动产不应该去探讨保值功能!
房屋折旧摊提後,根本就不会保值! 也不应该保值!
他只是提供人民居住以及房屋所有权!!
你要提到保值的价值,那就等於心存投机要炒作买卖!
这本来就应该依照公告现值去处理买卖房屋才是!
: 当你拥有房子
: 有一天你家人得了重病需要大量金钱
: 将房子卖出变现有甚麽不对?
: 难道也要因此受罚?
没人说房屋变现不对!
有人说变现不对!?
你哪只眼睛说卖房子是不对!?
我们应该鼓励卖光房子~
让房屋供给过剩! 自然房价会跌得更快!
: 我们应该关注在税制
: 而非用一种仇恨的眼光来看房地产市场
: 所有因为某种仇恨而扭曲的政策最终的效果都是很糟的
这不需要仇恨!
屯屋屯房的财团才是仇恨的对象!
这跟活老百姓有何牵连??
你到底在想甚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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