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见鬼说鬼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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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基本工资难温饱 是雇主还是政府之责?
时间Sat Aug 6 04:46:37 201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05/1/2wbyi.html
「基本工资难温饱 是雇主还是政府之责?」(黄悦娇报导)
一百年度的劳委会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通过调整基本工资,由现行17880元,调高到
18780元,涨了900元,调幅百分之5.03,时薪也将由现行的98元,调高为103元。但这样
的结论,劳方代表、资方团体都不满。
出席的劳方审议委员、全国产业总工会常务理事林进勇批评,这次调整以经济成长数
据为依据,是企业体内分享经济果实的调薪思维,但基本工资的内涵应该是要照顾劳工家
庭最基本的生活所需,两者并不相同。林进勇:『一个劳工包括自己要养2.29人,
以10244元,换算出来是23459,这是符合国际人权公约最低劳工及家庭生活水平保障,但
很遗憾,他们说的是经济考量上。比方说,今天经济成长多少?在企业里工会向资方要求
调薪,是以经济数字为依循,但基本工资不是,基本工资是要照顾劳工及家庭人所需。』
基本工资调涨5个百分点,资方代表也不买帐。审议委员工总监事蔡穗会後向媒体说
明,基本工资调涨5(趴)以上,雇主一年将增加348.16亿成本,一旦因此造成产业外移
、关厂歇业、或裁减员工,受害的反而是劳工。蔡穗:『这样调幅太高,对於边际产业及
边际产业劳工不一定是好事,因为调太高可造成边际产业无法生存,边际劳工反而失业。
调高5%雇主一年增加348.16亿,假如调高3%是289亿。』
面对劳资双方都不满,最後拍板定案的关键人物劳委会主委王如玄说「勇於承担」。
王如玄表示,会中两度动用表决,一是为因应劳资双方没有共识时如何处理的程序议
题,经表决,多数赞成一旦劳资无法达成共识时,由劳委会提出建议。另一次是就基本工
资是否应以最低生活费「贫穷线」为换算标准动用表决,会中绝大多数委员认为不能直接
以社会救助法所订最低生活费乘以扶养比作为决定基本工资的唯一依据,「会有盲点」。
『这样计算方式会有很大盲点,他以每个人最低生活费直接去乘以扶养眷口是2.29人,但
他不是直接乘的,因为一人生活跟两个人、三个人生活,不是用直接乘的方式,因为会有
一些共同支出,如同租一房。韩国经验,2.29人,生活费是增加1.7倍,不是增加2.29倍,
若以我们10244去乘出来金额比我们今天还少!』
劳团始终期待基本工资审议能有一套合理客观公式为依循,因此近年来一直是以「贫
穷线」作为计算基本工资的依据,同时紧扣马总统所签署「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规定劳工最低工资必须「维持本人及家属之合理生活水平」。王如玄认为,劳工及其眷
属的基本生活照顾不应与基本工资审议划上等号,其照顾责任也非全由雇主承担。『我们
决定基本工资额度时,与劳工及其眷属照顾最基生活照顾不直接划等号,它是参考指标之
一并不直接划等号,因为照顾劳工及整体生活国家责任,与劳动市场里的雇主责任及薪资
给予有某种程度的一定界线,不是直接划等号。
目前领取基本工资的本国劳工有150万人,制造业外劳近20万人,资方宣称基本工资调
整只让外劳受惠并非全然事实,多少的本国劳工家庭需要以这份微薄薪资维持一家温饱,
然而按照劳委会对基本工资的见解,许多边际劳工站在贫穷线之上,却陷入养不起家人,
又不符社会救助资格的窘境。该扛起照顾责任的政府,现在张开的社会安全网又未与基本
工资的调整配套跟进,两头空的劳工每年在街头抗争,「谁跟他们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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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是我目前最感到兴趣,但也是最感到疑惑的问题,
之前在经济板上,我曾经以「基本工资提高会提高失业率」为由而反对,
当然可能是我所举出的理论与数据过於「教科书式」所以不被那边网友所接受
但是,不代表我认为劳工朋友的权益不重要,而是这是政府应该要做的,
我心目中不断的归纳,政府应该为与不应该为的事项,
而市场是我认为政府不应该强力干预的
基本工资应於由工会与资方自行决定,政府倘若淌这混水,
将会被人质疑是否为选举考量,无论最後偏向哪边都有话说
与其如此,不如改以「所得税率」方式调整,
即由政府界定一个「最低生活水准所得」,在依此标准课税或补贴,
譬如,高於水准者则以累进所得税课税,低於所得者则免税反补贴,
另外该所得标准,应依各人「实际扶养人数」作个别评估才是,
而每人生活费的计算每年可能不同,则财政部应该在每年国会会报时报告
我认为,政府唯一能作市场作的「最大干预」,只能是课税或补贴,
而最大的责任是「维护市场秩序」,防止市场发生不公的现象,
譬如,防止股市的内线交易、短线交易、散布不实资讯等
对於市场上的一些争议,则要设立公正的审察机关与判决机关,
并使该机关有「准司法性质」,当然那又是另一个议题
总之,讨论是否调升基本工资时,我认为应该先确认这导底是不是政府「应为」的,
其次是,是否会造成更不利的「後果的後果」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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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非菩提树,心非明镜台,
何必勤拂拭,难免惹尘埃
-----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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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5.121.31
※ 编辑: stevegreat08 来自: 125.225.121.31 (08/06 08:32)
1F:→ reinherd:我认为劳方和资方本来就不可能两造都满意 不然怎麽叫做 08/06 12:22
2F:→ reinherd:谈判呢 毕竟两造的利益是有冲突的 08/06 12:23
3F:推 oodh:我还有印象负所得税是现任总统在08年时的竞选政见;不过至少 08/06 18:41
4F:→ oodh:到今时没有浮上台面,不知何故,我猜和岁入受景气和减税压抑 08/06 18:42
5F:→ oodh:公共工程支出上扬(明年减少是因缺特别预算)有关。 08/06 18:44
6F:→ oodh:照此推论,如无意外,除非再调高、开徵税收,否则要落实很难 08/06 18:44
7F:→ stevegreat08:但也不能偏袒任一方,政府立场只能是中立的 08/07 08:58
8F:→ stevegreat08:使用弹性预算制度,会不回比较好? 08/07 23:28
9F:→ georgebb:17280难以温饱的话 台湾会饿死冻死150万人与其家人 08/08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