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cer (human capacity)
看板Policy
标题Re: [构想] 向下延伸的十二年国教
时间Fri Oct 22 21:06:11 2010
先声明
我的立场是
政府应该规划基本的托育服务建设
让想要、需要托育的上班族家庭
可以近便、平价地享用。
而不是规划「义务教育」
要求所有儿童
都必须「义务地」朝八晚七留在学校接受教育。
让家庭选择自己想要的方式过日子、养孩子
跟强迫家庭选择「政府要的」方式
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逻辑,不能混为一谈。
其次
双薪家庭在台湾的比例高达五成,这是不能否认的事实。
主计处2008统计,有未满6岁子女的妇女58%全职就业
比全体妇女劳参率48%更高
也就是说,孩子还小的家庭,双薪的比例又特别高。
(可能跟年轻世代的经济压力、工作需求有关)
基於这样的社会现实
政府就应该增设公立幼稚园/托儿所
或是增设公办民营园所,满足这些家庭的需求。
但是
这跟强制要求「学前义务教育」不能混为一谈。
因为,有58%的家庭需要托育服务
不代表政府应该强迫另外42%的家庭
也每天送孩子去上幼儿园。
我想这是讨论串原作者的点子
会被反对的主要原因。
不过反过来讲
如果强制主张,这58%的家庭,不可以双薪工作
一定要跟另外42%的家庭一样
至少有一个人在家带孩子
因为:「这样才能强化家庭功能、提高父母的责任感」......
一来
这也是陷入政府控制人民的逻辑
意图推动「政府要的」,而不是「家庭要的」
二来
政府可能要算算自己的斤两
有多少本钱可以执行自己的控制欲。
比方说,育婴假留职停薪津贴的替代率是不是要高达六、七成
并且於孩子0-6岁持续发放,满足家庭经济功能
才能有效地把父母其中一方「留在家里」。
否则,每个月3000-5000的津贴
就想让妈妈辞职回家,是办不到的。 (但是中华民国台湾政府有这个$$吗?)
此外,很多人不是为了钱而工作
更是为了生活方式、自我实现而工作。
因此
「父母应该要有责任感,不可以自己出外工作,将孩子交给别人带!」
这个论述能够规训现代人,让年轻男女乖乖听话,辞职回家吗?
我也很怀疑......
与其与人民敌对
政府不如思考在当前的社会趋势下
自己可以怎麽做。
事实上
版主质疑的事情
不好意思,政府还真的有在做....
: → oodh:教育部是教育单位,楼上这样的说法倒把父母的经济生活、甚至 10/22
: → oodh:空闲时间看成教育政策的目标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对上班族而 10/22
: → oodh:言,国小半天课、国中五点下课也太早,那何不都托幼留校? 10/22
《儿童及少年福利法》第 19 条
直辖市、县 (市) 政府,应鼓励、辅导、委托民间或自行办理下列儿童及
少年福利措施:
一二、办理儿童「课後照顾」服务。
〈国民小学办理儿童课後照顾服务及人员资格标准〉乃是其子法。
其目的就是,让小学生下课以後
如果家里没人在
不用当钥匙儿童,也不用每个月花七、八千块去上补习班
只要每个月三千多,上学校的(公立或公办民营)
课後照顾班就可以了
再次强调
这不是「强制」,而是给有需求的家长一个「选择」。
如果执政者拿不出有效的经济诱因,
却因为观念路线,拒绝办理「托育服务」。
其实,只是跟那58%的人作对,惩罚双薪家庭而已。
并不会让那58%的人(双薪托育需求者)
自动「变成」42%的人(单薪或无薪自行照顾者)。
这只会让那58%,为了找人帮忙白天带孩子
经济压力更大、更伤脑筋......
或是,乾脆不生了。
某种程度来说
这正好也是台湾少子化的部分原因啊
不是吗?
因为,政府带着小孩就是家庭自己照顾的观念
认为国家制度不太需要管。
还请版主明监
如果
您有一天成了执政者,或谁的政策幕僚
请别忽视人民的需要
如果执政者坚持人民应回复传统家庭照顾美德
这是每个人的理念,没有问题
但是
「不作为」并不会实现这种美德。
那只是对无法辞职、必须双薪就业的夫妻的需求
视而不见罢了。
ps.
版主说「国中五点下课也太早,那何不都托幼留校?」
不过,国中是12-15岁
属於少年的范畴。 (儿童是指12岁以下之人)
确实就不需要「托」了。
此外
如果真的害怕托育取代家庭功能
那只要限制托育时数就做得到了。(比方说,当然不鼓励24小时)
而不是绝决地「不要托育制度」。
※ 引述《Lsamia (samia)》之铭言:
: 然而目前除高等教育之外,个人认为学龄前的教育或托育,对於家长也是不小的负担
: 因此我想讨论的是,如果十二年国教的部份
: 是以纳入小学前三年的幼稚园,
: 规划让目前的小学的部分空间做为公立幼稚园,
: 教材以学龄前教材为主,托育为辅
: 这只是一个念头,不知是否会有其他施行的困难
: 例如像是目前合格幼保教师人数不够等等,想与诸位讨论看看
: 推 oodh:可以托幼可能会让日後的家庭教育功能变薄弱,也会降低父母的 10/19 18:39
: → oodh:责任感、或说家庭成员对家的归属感;这点可以从隔代教养问题 10/19 18:39
: → oodh:看出来;祖父母尚且是「永远的」「自己的」,托幼教师只是两 10/19 18:40
: → oodh:三年的归属,目前教育界还是偏向看重家庭教育功能,社会文化 10/19 18:41
: 推 oodh:也还是这样,普及化托幼三年(以托幼为概念的话,配合职业父母 10/19 18:43
: → oodh:的作息,会变成朝七晚六都在班上)固然对父母轻松,却未必是一 10/19 18:44
: → oodh:个很好的教育制度 10/19 18:44
: → oodh:教育部是教育单位,楼上这样的说法倒把父母的经济生活、甚至 10/22 13:26
: → oodh:空闲时间看成教育政策的目标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对上班族而 10/22 13:27
: → oodh:言,国小半天课、国中五点下课也太早,那何不都托幼留校? 10/22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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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108.4
1F:→ autotroph:这个问题不就在老师反弹吗? 谁不想下班好好休息? 10/22 22:07
2F:推 ccrimson:人民需求为何非由政府直接提供不可?干扰巿场又浪费税金 10/22 23:39
3F:→ ccrimson:巿场不是已经提供了许多托儿所吗,政府该做的是妥善管理 10/22 23:41
4F:推 oodh:儿少法不是教育部的教育政策,不论校舍、教师 还是教育补助 10/23 08:28
5F:→ oodh:目的都是教育,而不是社福托幼;你文中讲到小孩不会当钥匙儿 10/23 08:29
6F:→ oodh:童或缴五六千的补习费;为什麽政府要负责帮「把陪孩子教孩子 10/23 08:30
7F:→ oodh:的时间拿去工作或休闲的父母,省下那五六千块」呢? 你有没 10/23 08:30
8F:→ oodh:有想过,为什麽补习、幼托班这麽贵,而学校这麽便宜? 10/23 08:30
9F:→ oodh:那是因为有政府的教育经费补贴师资和校舍;就算今天政府「便 10/23 08:31
10F:→ oodh:民」同意出租校舍给托幼班,由托幼班请师资(而非政府补助) 10/23 08:32
11F:→ oodh:结果还是会一样贵,而你所想的,直接让老师延长教学,或把幼 10/23 08:33
12F:→ oodh:稚园加开幼幼班 全都把公立资源当免费,今天不是为了教育幼儿 10/23 08:34
13F:→ oodh:而是为了方便让某些人赚钱,就要耗费大量的「教育」资源 10/23 08:34
14F:→ oodh:只要是人民的需求政府就要配合吗? 我不觉得... 10/23 08:35
15F:→ oodh:就算是社福,现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也没有钱到去补助不算急不算 10/23 08:45
16F:推 oodh:穷,只是想拿更多时间去赚钱休闲社交的父母;内政部想叫地方 10/23 08:46
17F:→ oodh:政府和学校办托幼,因为花的是人家的钱,何乐而不为? 10/23 08:46
18F:→ oodh:这种事内政部有时会话,拿钱出来补贴地方社会处多请社工带领 10/23 08:48
19F:→ oodh:志工,向学校借或租校舍就可以办了,可是他们拿得出钱来吗? 10/23 08:48
20F:→ oodh:请社工和志工带,还可以避免小孩在课後再「上课」不是更好? 10/23 08:49
21F:推 oodh:「这种事内政部有钱的话」 打错 10/23 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