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看板Policy
标题[政策] 国有地售後买回机制
时间Fri Jul 30 11:42:16 2010
监委调查养地套利 国产局:原价买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29/115/2a51y.html
监委初步调查发现,93年至98年间台北都会区出售的国有地,有3成面积没有开发,而没
有申请建筑执照案件,就转手他人的面积高达5成,显见「买地养地、转手套利」情形确
实存在,甚至达到「政府难以控制」的程度。
财政部国有财产局则回应表示,在今年5月已公布规定,特定条件土地,如果在2或3年内
没有利用,就会用「原价」买回。
监察院指出,造成都会地区房价不合理的真正原因,各界说法不一,国有财产局已出售的
台北市都会区国有土地,有近半数没有开发,业者等待价格上涨後再推案或直接交易土地
套利,抢地养地状况,近乎政府难以控制的程度。监委李炳南、刘玉山对此提出主动调查
。
监委表示,经过初步调查分析结果,初步发现自SARS以後,93年起至98年底为止,台北市
都会区的国有土地共出售199案,总面积约19.1公顷。
其中,到98年底未曾申请建筑执照者共有62案,另已申请建筑执照而尚未开工者有13案;
这些仍未开发的75案土地,占全部出售案的37.69%,面积约6.4公顷,则占全部出售面积
的33.67%。
监委表示,值得注意的是,在未申请建筑执照的62案中,有32案已经转手他人,面积约3
公顷,占未申请建筑执照案面积的54.15%;而且标购土地取得的时间越久者,没有开发就
转手他人的情形也越多,部分案件甚至已经转手3、4次以上。
监委认为,这些数据显示,台北市都会区国有土地出售後,「买地养地、转手套利的情形
,确实是存在的」,将陆续追查相关政府机关是否涉有违失。
对此,国产局回应,为避免财团养地、圈地,以及哄抬地价,已在今年5月公布「国有地
附买回交易」原则,凡出售都市计画区100坪以上,或非都市计画区150坪以上的国有土地
,如果在2或3年内没有利用,国产局要用「原价」买回,这项措施将在台北市与台北县率
先行实施。
-----------------------
遏止养地套利 买回售出国有地
监委质疑财政部出售国有地,存在业者买地养地、转手套利的情形。财政部长李述德今天
说,已建立国有地售後买回机制,可避免财团、建商养地、圈地,哄抬地价。
监委李炳南说,民国93年至98年间,国有财产局出售的台北都会区国有地,3成面积未开
发;未曾申请建筑执照案件中,转手他人面积达5成,买地养地、转手套利情形确实存在
。
对於监委的质疑,国有财产局表示,已停止标售台北市区国有土地,并依行政院指示建立
国有非公用土地出售後买回机制。
国产局说,台北市、台北县位属都市计画地区面积在100坪以上者,得标人没有在2年内(
须经都市设计审议者为3年)利用(即取得建造执照并开工),即以原价买回,以提高国
有土地出售後利用效率,可避免财团、建商养地、圈地,哄抬地价。
李述德说,政府会尽可能做该做的事,但是民众在正常机制下公开标下国有地,民众标下
後要如何处理,政府有什麽筹码或条件可以限制民众做什麽事情?不过,政府已经在今年
订定买回机制,相信可以因应相关问题。
他也认为,有很多事情是老问题,而且不是一天发生,只是监察院做了调查凸显这样的问
题。
-------------
well,我不看好这个机制
得标者在得标後两年内不开发买回
问题是,如果得标者在得标後两年内转售
第二手迟迟不盖,又该如何收回?
如果得标者盖了一小部份该不该收回?
如果得标者切割出售又如何收回?
我觉得这样的机制目前看来只是「道高一尺」而已
除非未来国有土地全都以地上权的形式标售,两年内不开放就直接收回
-- 契约注明收回後 得标者与第二手的民事权责自负
否则实际上要合法规避太容易
--------------
附带一提,如果这个法、办法通过
那环保团体想做公益信托可能又要另外修法吧
因为他们就是想要买来不盖的...
--
霖 凤 宫 第三十首 丙癸 中吉 柳毅传书
奉公谨守莫欺心 自有亨通吉利临
目下营求且休矣 秋期与子定佳音 二零零九 三月 二十九
求於 三山国王庙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65.62.106
1F:推 ccrimson:房巿热快建快卖,房巿冷放着等买回,全世界找不着对开发商 07/30 16:29
2F:→ ccrimson:这麽友善的政府了,拚经济真是不遗余力 07/30 16:30
3F:推 dgfly:全面以设地上权的方式标售不是很好吗??干麻一定得用标售所有 07/30 16:38
4F:→ dgfly:权又原价买回的作法呢??说实话这种方式也太消极的吧... 07/30 16:40
5F:→ dgfly:起码规定个标售者须附上开发计画,两年内应予以开发之类的附 07/30 16:42
6F:→ dgfly:加条款,而且开发完成前不能转售的限制条件,否则如oodh说的 07/30 16:44
7F:→ dgfly:要规避实在太容易了 07/30 16:44
8F:推 LORDJACK:请支持高地价税政策 07/30 17:52
9F:→ shouri:我认为应该要无条件没收, 还买回咧, 太好赚了吧 07/30 18:20
10F:推 ChallengerII:稍微想一下就知道这根本就是图利财团的胡搞政策 07/30 22:14
11F:→ ChallengerII:如果有诺贝尔官商勾结奖的话 这一定是第一 07/30 22:17
12F:→ weitaivictor:标地回来 养地两年 地价有涨就卖 地价有跌就原价卖回 07/31 13:30
13F:→ weitaivictor:给政府 爽歪歪阿 07/31 13:30
14F:→ oodh:对地主而言 掌握大块方正的地较重要,再说 这两年资金积压的 08/01 02:16
15F:→ oodh:的成本也是无偿 了解房市的话应该不会认为这有图利财团 08/01 02:17
16F:→ ccrimson:银行对国有地设定抵押信贷等条件宽松,成本远比想像更低 08/03 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