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tt (关关难过关关过(M))
看板Policy
标题Re: [分享] 负面表列失控 日本引爆贫穷与犯罪
时间Sat May 15 18:31:02 2010
※ 引述《colinton (YCL)》之铭言:
今天的问题在於派遣人力愈来愈多.人力派遣法却一直未通过.
派遣劳工领得很少.有些福利没有.而且还有可能一句话就被遣散.
更大的问题是.人力派遣是个暴利行业.资方喜欢用派遣.派遣公司也因利润丰厚一间一间
成立.而且也因无法可管.不用说一堆挂羊头卖狗肉的.甚至连过去搞诈欺的公司.
比方说卖灵骨塔啊..卖未上市股票啊.这种公司也搞起派遣.毕竟派遣恶搞.没有法条可管.
骗钱很容易啊.之前一间恶质派遣公司.它们就大搞巧立名目..苛扣薪资.几乎是变相吸金
比方说迟到10分钟以内..扣半日薪.超过10分钟..当日不给薪
旷职一日..加扣三日薪.一个月内离职..该月还可以不给你薪水.二个月内离职.
也只给半薪
曾有人工作一个多月最後领到的薪资被派遣公司狠狠扣至零..
连上教育训练都可以从员工薪资每次扣5-6000.被要派公司解约.还可以向员工要30000元
的名誉求偿费.问题政府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没法可管.被骗不甘我的事一样.
那间公司到现在也一直持续找人'荼毒'...做派遣工作做到没钱领还倒贴负债
政府也无能为力.爱莫能助.无法保障.不觉得很可悲吗?
: 如果依照目前的法规定义,
: 派遣公司的角色,应该是跟现在承包政府工程或是清洁工作的包商一样,
: 派遣人员的老板应该是派遣公司而非要派公司才对。
: 而劳基法对於员工的资遣本来就有一定要件,
: 那麽,派遣人员在要派公司不用以後马上就被资遣,
: 则派遣公司的行为是否符合劳基法第十一条所列的要件,
: 我个人是存疑的。
: 换句话说,派遣人员的不安定性,与其说是国家没有规定劳动派遣法规,
: 不如说是劳基法没有被好好适用所造成的异常状态。
: 如果说把不肖厂商所造成的异常状态视为必需要以
: 法规特别加以规定的常态,
: 并且果真为这种异常状态订了特别法,
: 我认为这不仅仅是「法不责众」而已,根本算是鼓吹违法了。
: 我个人期期以为不可。
: 不过就人力派遣这方面而言,我个人觉得,企业有劳基法的因素,
: 所以选择了劳动派遣去规避法律,这是可以理解的。
: 但是政府机关的约聘人员所受的保障,本来就比劳动基准法所规定的要少,
: 换句话说,政府雇用约聘人员的成本,说不定比给人力派遣公司的钱还少。
: 那麽,政府运用人力派遣的目的为何?这是我个人深深感到不解之处。
: 我所了解的是,政府机关用人力派遣是为了规避员额限制,
: 然而,如果真有人力不足,理当说服民众同意政府机关扩充编制,
: 又怎能用人力派遣来掩饰政府人力不足,或是政府人员效能不彰的状况呢?
: 这不是花了更多纳税人的钱来欺骗纳税人吗?
: 这种作法,等於是政府机关带头教导民众欺骗了,
: 我认为这种作法有失於政府机关为民众表率的形象,
: 实属不妥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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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8.9.121
1F:推 bounds:去检举+找苹果报料那家公司啊,现在管道很多的 05/15 18:51
2F:→ LORDJACK:这不是办法, 应该要强化检举罚则, 检举属实奖金100万 05/16 20:01
3F:→ LORDJACK:这样检举的马上就多了 05/16 20:01
4F:推 colinton:派遣公司跟一般公司一样适用劳基法,只是主管机关不抓。 05/17 02:12
5F:→ aitt:打着派遣名义..吸金骗钱.让人做白工也不会有事.. 05/17 08:22
6F:→ aitt:这政府不知到底在干嘛啊 05/17 08:23
7F:→ Ferysis:前朝开放 资方用上瘾後 要喊停也难了 05/24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