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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新的中央组织法下央行的地位是
时间Tue Jan 19 22:28:31 2010
独立机关定义
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 第三条
独立机关:指依据法律独立行使职权,自主运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受其他机关指挥
监督之合议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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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独立机关
中央选举委员会 通讯传播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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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中央银行法
第 1 条 中央银行为国家银行,隶属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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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组织构成
理事由行政院报请总统派充
常务理事:央行总裁 财政部长 经济部长 (农业人事 公商业人事 银行业人士 1~3人)
非常务理事:4~9人 (任期五年 可续任)
监事由行政院报请总统派充
当然监事:行政院主计长
非当然监事:4~6人 (任期三年 可续任)
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互推
总裁:特任(行政院报请总统派充) 任期五年 可续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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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跟中央银行总裁有关的事
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管理会委员
行政院国家发展基金管理会委员
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委员
国家金融安定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
国际合作发展基金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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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中央银行总裁参与的重要会议
国家金融安定基金管理委员会
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
行政院院会(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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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hnnygtoo (跟他说)》之铭言:
: 央行现在是独立机构
: 基本上就是听总裁的
: 新版的条例里面
: 独立机关的规定没有央行
: 所以想请问一下之後央行的定位是
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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