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看板Policy
标题[分享] 产创条例
时间Sun Dec 27 22:35:09 2009
租税减免延续 税改联盟批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27/78/1xpvh.html
促进产业升级条例将於年底步入历史,行政院加速推动产业创新条例,
并将在台设立营运总部的20%优惠营所税率,降为15%。公民税改联盟
昨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声称政府未来将流失超过六百亿的税基,呼吁
政府不该继续延续租税减免,维护国家财政的永续性。
因促产条例将於今年底落日,政院推出产创条例作为配套。政院原坚持
在台设立营运总部之营所税率采20%的优惠税率,但在国民党立委坚持下,
行政院大幅让步,让全球前五百大企业在国内设营运总部者,可享15%
的超低优惠税率。
产创条例分别对公司投资於研究发展、人才培训、在台设立全球营运中心、
全球五百大企业在台设营运总部,提供四项功能性租税减免优惠,
适用至2019年底止。
税改联盟召集人王荣璋指出,光是2005年至2007年,政府就提供企业
高达3800亿的租税减免,虽然促产条例即将落日,政府却再提产创条例,
为财团延续庞大的租税减免利益。
王荣璋估计,政府为因应促产落日所做之减税就超过1800亿,即便促产
落日後可增加1400余亿的税收,但产创条例本身却还会增加超过三百亿
之税损;换言之,政府未来将流失超过六百亿的税基。
王荣璋断言,即使产创条例设有10年落日条款,但在财团的强势游说下,
必定是一延再延,永无落日的机会。
-----------------
会计师估:增3家企业才有税收利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27/4/1xpp9.html
依照赋改会决议,纳税人权利保护专章,凡是政策的减税政策,都要经过
税式支出评估,但是产业创新条例新增的对国际级大厂的双重租税优惠,
却至今没有做任何的税式支出评估,已违反正在立法院的纳税人权利保护
专章所明定的原则。
财政部赋税署回应说,税式支出评估应由经济部负责,但经济部提出的
税式支出评估报告中,独缺「降税至15%」的估算,报告送至财政部,
已被赋税署退回,要求重新估算。经济部则说,15%是委员的提案,
所以没有税式支出评估。
经济部虽不做税式支出评估,但在朝野协商上表示,每新增一个国际级
大厂来台,可以增加30亿税收,1000个就业。但是依照会计师的分析,
除非能新增2家国际级大企业来台投资、设立营运总部,国库的损益才会打平,
等新增第3家时才有机会产生税收利益。
-----------------
虽然说还在开议,不过资本利得税没出台我还满失望的
虽然说在「简税」的方针下,特别为了ecfa的资本利得作评估、
设计特别税目不太可能;而全面性的提出资本利得税阻力又会很大
但我觉得现在正是个好时机
一是搭上连央行都抱怨房价过高的风潮
二是可以让企业、投资人用09年的损失来抵税
不知道这阶段的赋改会 最後会不会提出来
又,创产条例是可以想见的,但我不太支持,我觉得太普遍性了
政府要提高国际企业来台的话,应该成立国际商业局
用专案的方式,招揽特定商人、能把它吸引过来的话 降税我是接受的
这麽普遍性的就降低税率 一方面是成效变得只能靠模型、用喊的来粗估
另一方面是 给人一种「政府招商 不认真做 要这麽多资源」的感觉
政府是不是有大力拉拢国外企业来台 看不出来
只看到一直要从国库、从劳工法规上放宽、增加招商筹码
这些筹码给你们 能有效率的运用吗?
在争取更多招商筹码之前,
经济部门应该要有更积极的动作和可见可监督的阶段成果
让民众和财政部会、国会信赖他们的能力
最後,关於创产条例的十年落日条款,我也认为会一直延...
so 我对这个条例的态度是保守的
不应该就这样同意降税
--
男なら 谁かのために强くなれ 只要是男子汉 都会为某人而变坚强
齿を食いしばって 思いっきり守りぬけ 咬紧牙关 下定决心守护到底
转んでもいいよ また立ち上がればいい 跌倒也无所谓 再站起来就好
ただそれだけ できれば 只要做得到这个
英雄
さ All Right! 你就是个
英雄了!(All right!)
-- DOA 英雄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231.127.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