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bo690202 (请把多的P币给我,好吗?)
看板Policy
标题Re: [问题] 县市升格,会不会剥削原来山地乡的自治权?
时间Fri Jun 26 21:12:09 2009
※ 引述《tailang (大郎)》之铭言:
: 我很好奇
: 这一波的县市升格,会不会剥削原来山地乡的自治权?
: 我想大家有些人可能不知道
: 地制法里面,原有个很好的保障弱势原住民条文
: 那就是"原住民乡长必须民选,且由原住民担任之"(原文是不是降子懒的查)
: 这样至少保障了原住民在自己的原乡传统地域中,有自己的地方自治权
: 现在
: 北县若真的变成新北市,那乌来乡长就要变成官派的乌来区长了
: 同理,台中的和平乡变成和平区
: 还有高雄的那玛夏、桃源、茂林
: 总计有五个原住民乡镇的原住民,将可能因此丧失他们传统地域下的自治权
: 因为目前地制法中,官派的区长,根本没规定一定要由当地(原)住民担任之啊?
: (就连汉人区域,也一样没规定须由当地住民为区长)
: 目前只有说"区长由市长指派,为事务官"
: 也就是区长必须是公务员,只要你有公务员身分,市长可以派任何人去当区长
: 连原住民乡变成原住民区後,
: 按目前法条,似乎当地原住民自治权力将严重地被剥削消失了。
: 所以我好奇
: 还是立法院有在研拟升格後的相关保障原住民在自己传统地域中自治的条款吗?
: ※ 编辑: tailang 来自: 220.137.81.42 (06/26 16:14)
: 推 houkoferng:此问题都市计画版应该有更多高手可以回答你的问题 06/26 17:32
我觉得会耶,原po提到的条文是地方制度法第57条第2项
「山地乡乡长以山地原住民为限。」
如果在这三个地方升格为直辖市後,
区长的任用则是适用地方制度法第58条
『直辖市、市之区公所,置区长一人,
由市长依法任用,承市长之命综理区
政,并指挥监督所属人员。』
由这个法条看来,并未对於原住民此一身份进行保障,
所以很有可能对原本的山地乡欠缺进一步地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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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0.126.116.142
1F:推 tailang:所以就目前的法来看,升格,反而对他们原住民是受害... 06/26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