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nun (开着门说要闭关)
看板Policy
标题Re: [政策] 国民年金的缴纳
时间Fri Jan 9 23:46:57 2009
我有疑问(举手XD)
国民年金迟缴好像有十年的期限(不过会给你加利息...)
那......可以一辈子都不缴吗?
大不了以後老了不要领国民年金?
如果不缴,过了几年,之後找到工作保劳保或公保,会有影响吗?
要不要缴很犹豫,烦请了解的人指点一下
※ 引述《jhin (diver)》之铭言:
: 我今天特地去社会处询问国民年金的相关事情,
: 然後拿到一份国民年金的保费减免资料,
: 里面写着...
: =============================================================================
: 家庭总收入 / 全家人口
: (1)平均每人每月未达年度最低生活费1.5倍(98年14490元者)。自付额337元
: ^^^^^
: (2)平均每人每月达年度最低生活费1.5倍,未达2倍(98年19320元者)。自付额505元
: ^^^^^
: @全家人口计算范围包括:
: 1.申请人 2.配偶 3.一亲等之直系血亲 4.同户籍之其他直系血亲或兄弟姐妹
: 5.认列综合所得税扶养亲属免税额之纳税义务人
: @但有不得在台湾地区工作之非本国籍配偶或大陆地区配偶、入营服兵役或替代役现役、
: ^^^^^^^^^^^^^^^^^^^^^^^^^^
: 失踪....等情形者不计入全家人口数。
: 备注:有工作能力但未就业者之收入计算标准如下表:
: 年龄 16~19岁(未就学或读夜校) 20~54岁 55~64岁
: 工作收入 17280 21153 17280
: ^^^^^
: =============================================================================
: 连没有工作的人都要以收入2万1计算耶...
: 假设有个家庭2个55~64岁的父母外加一个2X岁的小孩都没工作,
: (17280*2+21153) / 3 =18571
: 3个人每个月都还要各自缴自付额505元(还没资格用自付额337元的优惠咧)
: 还有後面那串"非本国籍配偶或大陆地区配偶 不计入全家人口",
: 那些外国配偶还不算人咧 硬生生被抽掉一个分母。
: 唉...现在2x岁找不到工作就很度烂了,
: 居然还搞个国民年金出来要我缴...
: 都没薪水了 我拿啥去缴阿 要我去抢喔=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70.17.95
1F:推 Monnalisa:好像会有滞纳金的 01/11 15:47
2F:→ Monnalisa:公法的消灭时效是5年 01/11 15:49
3F:推 Monnalisa:应该不是10年 01/11 15:52
4F:→ Monnalisa:但是行政机关,不会让自己的请求权罹於消灭 01/11 15:53
5F:推 Monnalisa:政府的政策一旦透过法律来表现,人民想要不买单都很困难 01/11 15:59
6F:推 Monnalisa:看到一篇有关於国民年金的新闻 01/11 16:08
8F:→ munun:谢谢你 01/11 23:04
9F:推 lighthearted:可以都不缴不过老了要加要从25补缴加利息,好处是可 01/16 17:54
10F:→ lighthearted:以和劳保的年资并计。 01/16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