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aNcE (舞风客~履虎尾!)
看板PoleStar
标题Re: [讨论] 我真正想批评YHOO的地方(""重要"")
时间Tue Apr 26 20:57:58 2016
本次事件非常单纯
A板友发文
B板友推文
A板友检举推文
W板处理後认为推文单纯是不同意见的表述
从此开始对我发动长达近半年的个人诉求
我个人已建议A板友
1. 不同意我的判断内容可以循正常程序上诉至板务
我会服从组长的判断结果(如果没有太大问题)
2. 另外在此建议可以提出修改板规的需求
2.1 学术性质发文不可吐槽或不可表达不同意见(在不违反既有的板规条件下)
2.2 所有发文不可吐槽或不可表达不同意见(在不违反际有的板规条件下)
根据2.1,我会定义属於学术性质的发文标准,
因此,不符合这类标准的文章,即不受拘束
根据2.2,我认为这类违反ppt使用者可以公开表达意见的自由,并不可行
3. 对於先前发文对我的指控部分,请aki0530在期限(2016.05.01)之前,请寄证据给我,
证明你没有违反板规3.1与3.3
WinDancE
2016.04.26
※ 引述《gkc (冠元大师)》之铭言:
: W版大~我刚刚偶然在版上闲闲爬文,发现了frela版主当初创版时所写的文章。
: 然後看到他下面提到的""第3点"",我非常好奇W版大你能不能解释一下,你的
: 做法和主张,是否是在打frela版主的脸??(下面我用绿色把那段标记出来)!!
: 这样,难怪有人问另一位版主呢?? 结果f版主也没出来,因为换做我是f版我
: 也觉得你是在打我的脸。现在请W版说明打脸及反对frela版主的主张和理由??
: ※ 引述《frela (醒来闻到桔子香)》之铭言:
: : 各位好,
: : 在自己看过自己上篇文章「ptt上的三个斗数板的历史源由」之
: : 後,再看到各位的回应之後。
: : 我想,可能在上篇文章中所叙求及介绍的内容令各位感到迷
: : 惑,可能是因为小弟的文笔不佳,也可能是因为立论不清楚吧。
: : 小弟真正想针对yhoo大大批评的事,不是他的算命风格,也不
: : 是他好胜心重的事,而是他没有身为板主应有的责任及态度,
: : 他不够资格成为一个为大家服务板主;回文短,内容尖酸刻薄
: : (我还看过他看一个命盘之後,短短回文说:你是个不孝的人,
: : 我不帮不孝的人看命盘。)或者也有对他赞赏有佳的板友,但
: : 这件事毕竟是他的私事,他要怎麽帮人论命是他的自由,是他
: : 的私事,说话伤害了人也是他造的业,跟板上大多数的人无关,
: : 而好胜心重是他个人的人格特性更与我无关(所以当初要是知
: : 道小p就是小y的话,小弟也顶多一笑置之罢了~谁敢跟板主
: : 吵架啊?等着被砍文章吗?当了板主还那麽喜欢找人吵架也不
: : 多了吧~)
: : 他为何没有身为一个板主的资格呢?
: : 1. 无任何容人之雅量,凡有攻击至板主的权威者,一律
: : 砍文章兼浸水桶侍候。
: : 不接受任何人的相对意见,所以造成solarjeff大大因言论自
: : 由受迫害不得不另成新板,也就是说如果今天仍是yhoo当板主
: : 而没有PoleStar板时各位便永远不会知道ptt为何有三个斗
: : 数板了。
: : (我很乐意看到同样经历过这些事件的朋友一起出来说明
: : 当初以你的立场你是怎麽看待这些事的,而不是分别为板
: : 主或为我助拳的人。)
: : 2. 身兼两个斗数板(life & Archimae
: : )板主,板上内容却完全一样,不知有何同时存在的必要?
: : yhoo对Archimage板的存在而言仅止是为了
: : 和size大大时期的(life)板打对台而已,所
: : 以当SIZE辞去LIFE板板主时,当然以yhoo而言
: : 便更觉意兴难珊了,说辞便辞,即使今天又重回Arc
: : himage後,又兼任life板主,但各位请将两
: : 个板看仔细,除了一堆算命文章及板内yhoo个人色彩形
: : 象浓厚以外,两个板还有什麽不同?
: : 3. 身为板主,不愿意泄露门派中的推命技巧也还罢了
: : 但老是说别人论命方式有问题。
: : 别人是错的,但又提不出证明,这跟在路上混的小流氓有何
: : 两样?瞪着小姐说:哈哈~你有问题喔~有问题喔~ 小姐
: : 烦闷不安的说:到底哪里有问题啊?一副无赖地说:不告诉
: : 你喔~~
: : 既然你不愿意说明你为何质疑别人推命方法的原因,那为何
: : 老是要说别人不对,别人有错呢?『不教而杀之,是谓不仁。
: : 』又仗着你有板主的身份,受你气的人,不能对你提出质疑
: : ,不能反对你,否则早晚消失,而不熟斗数的一般路人又因
: : 您具有板主的光环,会比较倾向於您,那跟故弄玄虚以引人
: : 注意,有何两样呢?
: : 或许以上的质疑,对您而言是会更增加您的名气,让注意您
: : 的朋友更多的,这一向是您所重视的,不是吗?
: : 一个人要是真的有问题,大家都会看见,而且到什麽环境都
: : 会有人出来骂,今天您只是在没有人看得到你的地方被骂,
:
: : 以後你出社会後,你上司指着你鼻子骂时,你才会知道,那
: : 天在bbs上被骂根本无关痛养啊~
: : 斗数板历届板主这麽多位,还有哪位被这麽多人骂呢?
: : 请您好好深思,对您将来的领导管理会有帮助的。
: : 另外要补充的是,我喜欢看帅哥美女的照片,当然我也是b
: : eauty板的常客,如果您觉得您的照片被别人看到而言
: : 对您是相当不礼貌的事,那请您不要把您的照片贴上来,或
: : 许让你们误会了我是有照片必定会帮您推命盘的事,深感
: : 抱歉,在此向对我有这种期待的朋友说声抱歉。
: : 不解的是,身分证上的照片可能被不晓得有多少人看过了,
: : 但也从不曾因为身分证上要附照片而产生争执过吧?
: : 因为我学到的观念是,拿到一张命盘时,不是先去找这张命
: : 盘的死限,大起大落,而是先确定这张命盘正确与否,而当
: : 照片正是提供定盘的一项有利器具,唉。。。。我们拿钱去
: : 外面算命时,哪个师父不是说:你叫本人亲自来,不要只带
: : 照片来。隔着网路时,你连准备照片都嫌麻烦了,你有多少
: : 诚意愿意跟我好好讨论你命盘上的事?
--
火凤游日耀月帘
云龙缠月舞星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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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8.235.25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oleStar/M.1461675483.A.A52.html
※ 编辑: WinDaNcE (36.228.235.250), 04/26/2016 20:59:47
1F:嘘 gkc: 上面那篇我已经告诉你搞错逻辑,你的2.2根本没搞清争议点。 04/26 21:02
2F:→ gkc: 提出反对意见可以,大家不能接受的是(反对,却提不出根据) 04/26 21:03
3F:→ gkc: 所以2.2应该是(提出他人论述为错时,需同时附举证责任) 04/26 21:03
4F:→ gkc: 或者学理根据。 04/26 21:04
5F:→ martian001: ppt 你累了吗? 04/26 21:36
6F:→ aki0530: 我以前发的"紫微可以算多细"旧文,有版主与某人同时回覆 04/27 00:54
7F:→ aki0530: 版主您提出了很好的论述,至少有让我了解到自己的不足 04/27 00:56
8F:→ aki0530: 反观某人只一昧说不对,却又说不出哪里不对 04/27 00:56
9F:→ aki0530: 在我自始至今的观点里,版主才叫合理的『讨论』 04/27 00:57
10F:→ aki0530: 在我自始至今的观点里,版主提出了论才叫合理的『讨论』 04/27 00:57
11F:→ aki0530: 任何人都可以来吐槽我,但是必须要有凭有据或有论述 04/27 00:59
12F:→ aki0530: 回到原本话题,从我把事情公开与版上讨论开始 04/27 01:00
13F:→ aki0530: 包括了凤凰大、gkc、我以及许多路过不认识的乡民 04/27 01:01
14F:→ aki0530: 大家都对此事提出了不同的证据、说法、建议 04/27 01:02
15F:→ aki0530: 然而再多的建议与证据,比不上版主一句『你认为』 04/27 01:02
16F:→ aki0530: 很明显版主心证已成,提出再多证据看来都已影响不了你 04/27 01:04
17F:→ aki0530: 在你没有正面回答众版友与我的问题前,我拒绝你的要求 04/27 01:05
18F:→ aki0530: 在昨晚的推文当中,版主你对我做出了更多毫无证据的指控 04/27 01:06
19F:→ aki0530: 包括『我串连其他版友发动事件』、我使用『煽动』字眼 04/27 01:08
20F:→ aki0530: 『我跟gkc是好朋友,都有相同特色,不意外』 04/27 01:10
21F:→ aki0530: 以及『阳奉阴违』等负面性贬抑字眼 04/27 01:11
22F:→ aki0530: 你显然已经失去理性,若比照相同标准 04/27 01:12
23F:→ aki0530: 请问你是否能针对你的这些用语提出证据? 04/27 01:13
24F:→ aki0530: 连路过不认识的人都被说是『我煽动』、『我以前论命的』 04/27 01:14
25F:→ aki0530: 请问你是否又能对这些版友的指控提出证据或是道歉? 04/27 01:14
26F:→ aki0530: 『半年』的时间也很吊诡 04/27 01:16
27F:→ aki0530: 自从我表达此事之後,版主再也没有把我认真发表的心得文 04/27 01:16
28F:→ aki0530: 收录至,甚至还被版主你以『这不是你个版』反呛 04/27 01:17
29F:推 aki0530: 我想我们都应冷静,无论结果如何都应还给版上乾净的空间 04/27 01:20
30F:→ aki0530: 你必须要想清楚此事『因谁而起』、『因何而起』才对 04/27 01:21
31F:→ WinDaNcE: 请不要诉诸群众。请诉诸理性与规范,回规制度。 04/27 12:42
32F:→ WinDaNcE: 依板规来看,是因aki0530而起。 04/27 12:43
33F:推 aki0530: 我要再次向版主强调『我没有煽动群众』,更没有这个能力 04/28 00:14
34F:→ aki0530: 每个人都有判断能力,绝非靠我就能轻易『煽动』而来 04/28 00:18
35F:→ aki0530: 版上已经有多人公开发言表达不认同『为反而反』的做法 04/28 00:19
36F:→ aki0530: 像版主您有提出论述,即使指出我有不足,我都能欣然接受 04/28 00:20
37F:→ aki0530: 我也以实际推文认同了您愿意主动论命和发文的作法 04/28 00:20
38F:→ aki0530: 大家不认同的是『只会反对,被问却又不提出任何意见』 04/28 00:21
39F:→ aki0530: 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和要处理的事,不可能刻意被动员来ptt 04/28 00:22
40F:→ aki0530: 帮一个不认识的推文 04/28 00:22
41F:→ aki0530: 很少人能有空整天待在PTT前推文和检举别人 04/28 00:22
42F:推 aki0530: 恳切希望您能从近日的讨论中,重新思考这件事的『本质』 04/28 00:25
43F:→ WinDaNcE: 我也建请aki0530重新思考当初别人的言论是否中性? 04/28 00:32
44F:→ WinDaNcE: 重新以第三者的角度思考,在对方的推文中,是否能反思到一 04/28 00:32
45F:→ WinDaNcE: 些东西?根据这些东西,是否能激起对方的讨论动机 04/28 00:33
46F:→ WinDaNcE: ↑反思到的东西 04/28 00:33
47F:→ WinDaNcE: 以我的见解,你可能听不下去,但我认为当初的推文是在点你 04/28 00:34
48F:→ WinDaNcE: 思考盲点,可能初学者不懂或看不出来,如果你当初的态度能 04/28 00:34
49F:→ WinDaNcE: 够以学习讨论切磋的心态,而不是质问对方的心态,事情的发 04/28 00:35
50F:→ WinDaNcE: 展也不至於此,如果能接受批评,切入对方的无理点,反而是 04/28 00:36
51F:→ WinDaNcE: 突破自身思维惯性提升的机会,供参 04/28 00:36
52F:→ WinDaNcE: 讨论互动需要足够的善意与动机,要把批评当成提升的动力 04/28 00:41
53F:→ WinDaNcE: 这样才会形成讨论风气,并不是你想讨论,每个人都一定要陪 04/28 00:41
54F:→ WinDaNcE: 你讨论,只要不是恶意的批评,我个人认为都是一种建议 04/28 00:42
55F:→ WinDaNcE: 况且本板未禁止嘘文,很多文章的推论角度需要加强,真正在 04/28 00:43
56F:推 aki0530: 版主的文章我就是学习的心态,因为你真的有提出论述 04/28 00:44
57F:→ WinDaNcE: 论盘,需要合和多层次与多种变数,静态论盘算是基础中的基 04/28 00:44
58F:→ WinDaNcE: 础 04/28 00:44
59F:→ aki0530: 即使是程度不如我的路人甲反驳我,但愿意提出自己的想法 04/28 00:44
60F:→ aki0530: 我都不会有这种反应 04/28 00:44
61F:→ WinDaNcE: 你的但书是在於批评一定要附理由,这是我和你见解差异 04/28 00:45
62F:→ aki0530: 例如9415篇 为了能充实 我真心建议版主M文 04/28 00:45
63F:→ aki0530: 只会批评完全不附理由,难道不是另一种版规说的贬低吗? 04/28 00:47
64F:→ WinDaNcE: 不见得,依我多年见闻 04/28 00:48
65F:→ WinDaNcE: 主要在当事人能否承受 04/28 00:49
66F:→ WinDaNcE: 我希望你能了解我非常尊重每位不同意见的板友 04/28 00:51
67F:→ WinDaNcE: 因此我对每位板友的个人容许度很高,但或许这样的容许度 04/28 00:52
68F:→ WinDaNcE: 影响到板友之间的认知,但我仍会坚持这样的基本立场 04/28 00:53
69F:推 aki0530: 如果只有我一个不能接受,可能就是我个人的问题 04/28 01:17
70F:→ aki0530: 但除了我以外,几乎所有人都不能接受这种作法 04/28 01:17
71F:→ aki0530: 既然这麽多人都有此共识,我想应该不单纯只是我的问题 04/28 01:18
72F:→ aki0530: 大家都希望除了有人提出反驳以外,也能看到更优质的观点 04/28 01:20
73F:→ aki0530: 例如版主您的文章就很多人推 04/28 01:20
74F:→ aki0530: 证明即使只是路人,都能分辨差异何在以及是否能认同此人 04/28 01:21
75F:→ aki0530: 的这种作法 04/28 01:21
76F:→ WinDaNcE: 优质的论点需要激荡,不是单方面分享,我有说过讨论 04/28 01:23
77F:→ WinDaNcE: 范例,子平那篇,或许你可以揣摩一下 04/28 01:23
78F:→ WinDaNcE: 机荡是需要双方主动,不是强迫,这个你可能需要揣摩,我常 04/28 01:24
79F:→ WinDaNcE: 和同好私下见面讨论交流(非斗数领域),也常参加国际研讨 04/28 01:26
80F:→ WinDaNcE: 会,如果想激荡出什麽,一定要拿压箱宝才有可能,供参 04/28 01:26
81F:推 aki0530: 也许您说的对,但是国际研讨会或私底下脑力激荡 04/28 01:54
82F:→ aki0530: 绝对都不会有人只会指出你不对,却又不说出哪里不对 04/28 01:54
83F:→ aki0530: 国际研讨会重视数据证据,不可能允许某人的这种行为 04/28 01:55
84F:→ aki0530: 如果私下交流有这样的人,那麽下次他大概也很难再受邀 04/28 01:56
85F:推 aki0530: 既然优质的论点需要激荡,那麽更应该请此人提出论述 04/28 02:01
86F:→ aki0530: 若能藉由他的反驳来弥补我的不足,不是能让大家更有收获? 04/28 02:02
87F:→ WinDaNcE: 这当然很好,但是没有听说过有强迫回覆的讨论,我的经 04/28 08:41
88F:→ WinDaNcE: 验看法是,ㄧ般遇到这种情况,就是至之不理,或是把自己 04/28 08:41
89F:→ WinDaNcE: 内容准备的更好,或是跳下去简单应付对方的问题,当然你 04/28 08:41
90F:→ WinDaNcE: 也可以进一步要求对方提出质疑的原因,但是对方可以选 04/28 08:41
91F:→ WinDaNcE: 择回应或不回应而结束交流。 04/28 08:41
92F:推 aki0530: 记得版主多次向我提过『会点醒你的才是贵人』 04/30 03:19
93F:→ aki0530: 然而你要我接受你一个人的话,自己却不理会所有人的话 04/30 03:20
94F:→ aki0530: 甚至公然以版主身份带头批评版友,与多次对我不实指控 04/30 03:20
95F:→ aki0530: 遭人质疑,就说是我煽动的,却不检讨自己作法明显偏颇 04/30 03:21
96F:→ aki0530: 在明天『处理』我之後,『请你也以同样标准检视自己』 04/30 03:22
97F:→ aki0530: 相信你才学十分丰富,但是否适合担任版主一职却让人质疑 04/30 03:23
98F:→ aki0530: 请你省思自己为何会招人非议,不要一切都是they的错 04/30 03:26
99F:推 aki0530: 幸好在最後版主能恢复理性,期盼往後你愿意与人好好沟通 04/30 03:29
100F:→ WinDaNcE: 文明要看对象的,你的证据还没有给我 05/05 09:55
101F:→ WinDaNcE: 你若给不出证据,我也只能依板规处理 05/05 09:56
102F:→ WinDaNcE: 在网路上情绪难免,基於事实发言才是正道 05/05 09:57
103F:→ WinDaNcE: 群众容易被情绪影响,但事实永远不会变化 05/05 09:58
104F:→ aki0530: 再多证据比不上你的『心证』,我不觉得给了有什麽意义 05/05 20:46
105F:→ aki0530: 反倒是版主你从未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05/05 20:47
106F:→ aki0530: 对我的种种指控(如:煽动等),也完全毫无根据 05/05 20:47
107F:→ aki0530: 要『处理』就尽速依照版规处理,这里可是『你的版』 05/05 20:48
108F:→ aki0530: 今天已经5/5,距离你公告的5/1号已经过了四天 05/05 20:50
109F:→ aki0530: 早点『处理』才不会又被你胡乱扣上我煽动版友的帽子 05/05 20:51
110F:→ aki0530: 若指『情绪』这件事,版主你在9402篇的回文内容是整串讨 05/05 20:53
111F:→ aki0530: 论当中最带有情绪化言词的人了 05/05 20:53
112F:→ WinDaNcE: 别转移话题,一事对一事,我认为已经充份表达我的意见, 05/05 23:15
113F:→ WinDaNcE: 倒是你一直不采取正当程序而是诉诸群众,况且所有的事件 05/05 23:16
114F:→ WinDaNcE: 在没有充份证明之前,都是没有问题的,网路上资讯不能人云 05/05 23:16
115F:→ WinDaNcE: 亦云, 05/05 23:17
116F:→ WinDaNcE: 我不否认你的见解,但你的证明不够充分,况且对方也没有充 05/05 23:17
117F:推 aki0530: 你从未正面回答过我任何一个问题 05/05 23:17
118F:→ aki0530: 最会转移话题的应该是你,看看你多篇推文即可得知 05/05 23:18
119F:→ WinDaNcE: 分证据对你有恶意,我认为是你自己对号入座,认知偏见造成 05/05 23:18
120F:→ aki0530: 再者,我没有能力也没有去动员群众,请你不要再扣人帽子 05/05 23:19
121F:→ WinDaNcE: 靠推文可以办事,那就找一堆人来推文就好,组务有很多法律 05/05 23:19
122F:→ WinDaNcE: 背景专业人士,有问题上诉至板务或组务就可以了,要不然, 05/05 23:19
123F:→ WinDaNcE: 我们要司法体系的目的在哪? 05/05 23:19
124F:→ aki0530: 不然依你的观点,一句『我认为』就可以取代所有证据吗? 05/05 23:20
125F:→ WinDaNcE: 不能因为我管理板务,你认为不公平就有可以对我污蔑, 05/05 23:21
126F:→ WinDaNcE: 你不提出证据就依板规处理,很简单 05/05 23:22
127F:→ WinDaNcE: 未依事实发言就是问题! 05/05 23:22
128F:嘘 gkc: 可是~真要说W版你说我的文章是从"别版"转来的,我请你举证 05/05 23:52
129F:→ gkc: 附截图和说出是哪个版的哪篇文章,你还不是照样举证不出?? 05/05 23:52
130F:→ gkc: 真要按同样标准,身为版主如果违规更罪加一等更需以身作则。 05/05 23:53
131F:→ gkc: 未依事实发言就是问题,请先惩处自己,否则叫只准州官放火 05/05 23:54
132F:→ gkc: 不许百姓点灯。 05/05 23:54
133F:→ WinDaNcE: 哪篇文章? 05/05 23:58
134F:→ WinDaNcE: frela那篇文章你要看更上一篇,三个板的缘由,批评yhoo的 05/06 00:03
135F:→ WinDaNcE: 地方原文内容是在那一篇的上一篇 05/06 00:03
137F:→ WinDaNcE: 你断章取义就会有这种问题,况且据我所知frela当时的本意 05/06 00:06
138F:→ WinDaNcE: 和你所引的用意有所差异 05/06 00:06
139F:→ WinDaNcE: 毕竟我换他那时候彼此也算有些了解吧~ 05/06 00:07
140F:→ WinDaNcE: 和 05/06 00:11
141F:→ gkc: 你还是没说出我那篇是从""哪个版""转来的??一直答非所问 05/06 00:11
142F:→ gkc: 有意义吗?? 05/06 00:11
143F:→ WinDaNcE: 大家工作都很忙,板务处理并不容易,我也一直在物色继任板 05/06 00:11
144F:→ gkc: 你在推文说的是""这篇文章是从别版转来的"",你要回答的是 05/06 00:12
145F:→ gkc: 这篇文章是从""哪个别版""?? 以及是""别版的哪篇""。 05/06 00:12
146F:→ WinDaNcE: 主,最好是非命理职业人士,可以比较理性客观 05/06 00:12
147F:→ WinDaNcE: life板 05/06 00:13
148F:→ gkc: 你才有问题吧,当大家都看不懂国字?? 所有版友为何看过後 05/06 00:13
149F:→ gkc: 没有一个人认为我是断章取义?? 当大家国文都很烂?? 05/06 00:13
150F:→ gkc: 说到""理性客观""第一个""你""就出局了,因为""客观""表示 05/06 00:14
151F:→ WinDaNcE: 那篇引文的事实内容是在哪? life板!! 05/06 00:14
152F:→ gkc: 是(众人旁观者的意见),事件至今是认同你的版众多还是反对多 05/06 00:15
153F:→ gkc: 相信事实胜於雄辩。 05/06 00:15
154F:→ WinDaNcE: frela的说法来自当时的板文,你没看到原始内容断章取义 05/06 00:15
155F:→ gkc: 还要硬凹吗?? 你原文说""这篇文章是别的版转来的""?? 05/06 00:16
156F:→ WinDaNcE: 你先去看ptt三个板的原由,再比对你的论述,你觉得这两个 05/06 00:16
157F:→ gkc: 所以你要证明的是我发得那篇文章是""转文"",而非文章内容 05/06 00:16
158F:→ gkc: 说的是LIFE版的这件事。 05/06 00:16
159F:→ WinDaNcE: 程度相同?!偷换概念成这样? 05/06 00:16
160F:→ gkc: 你还是在逃避我的问题,如果你当初的发言是 05/06 00:17
161F:→ WinDaNcE: 我想我一直都在强调事实内容,什麽是"事实"?! 05/06 00:17
162F:→ gkc: (这篇文章的内容谈论的是别版的事)那逻辑正确。 05/06 00:17
163F:→ gkc: 但你说的是: (这篇文章是别版转来的) 05/06 00:18
164F:→ gkc: 你就必须举证是哪个版转来的。因为文章内容涉及别版"不等於" 05/06 00:18
165F:→ gkc: 文章是从别版转来的。 05/06 00:18
166F:→ gkc: 何况那篇文章也是在说明为何本版成立的理由。 05/06 00:19
167F:→ WinDaNcE: 请gkc指出我有说是"别板"转来的描述内容? 05/06 00:19
168F:→ gkc: → WinDaNcE: 1.这篇文章是从别的板转来的 2.过去的板没有板 05/06 00:19
169F:→ gkc: 04/26 16:56 05/06 00:20
170F:→ gkc: 还要睁眼说瞎话吗?? 05/06 00:20
171F:→ gkc: 我下面还对你的推文进行回覆,还请你如果这麽坚持的话。 05/06 00:22
172F:→ gkc: 这麽坚持我是从别版转来,请举出我是从哪个版转来?? 05/06 00:22
173F:→ gkc: 并附截图举证,并说明是哪个版的第几篇文章?? 05/06 00:23
174F:→ WinDaNcE: 嗯~这篇文章事实内容是在别板,文章是本板,我看错了 05/06 00:24
175F:→ gkc: 至今等不到你举证,身为版主就应以身作则,违规罪加一等 05/06 00:24
176F:→ gkc: 照同样标准请自己惩罚吧~!! 05/06 00:25
177F:→ WinDaNcE: 请指出违反哪一条板规,你就检举吧,我请另一位板主处理 05/06 00:25
178F:→ WinDaNcE: 请依板规,谢谢配合 05/06 00:25
179F:→ gkc: 奇怪罗~你既然认为A大没有事实依据就是问题。 05/06 00:25
180F:→ gkc: 那同样的事不是发生在你身上吗?? 05/06 00:26
181F:→ WinDaNcE: 一事对一事,别转移焦点 05/06 00:26
182F:→ WinDaNcE: 别把我看错了和不实指控划等号 05/06 00:27
183F:→ gkc: 没转移阿,你的理由如果是3.1的""无事实根据""这个问题。 05/06 00:27
184F:→ gkc: 是不实阿,因为当初你很坚持,你还指责我是拿明朝的剑斩清朝 05/06 00:28
185F:→ WinDaNcE: 请举出我有指责行为,对谁? 05/06 00:28
186F:→ gkc: 的官,这麽坚定会是看错喔,当大家都三岁小孩?? 05/06 00:28
187F:→ gkc: 对我~你说我拿明朝的件斩清朝的官。 05/06 00:28
188F:→ WinDaNcE: 是啊,依第141篇,事实内容发生在life板,不是在本板, 05/06 00:29
189F:→ gkc: 不然,你这麽有自信又说要客观理性,那大家来公投最客观嘛~!! 05/06 00:29
190F:→ WinDaNcE: 你引内容的具体事实发生在10年前的life板(根据141篇文) 05/06 00:29
191F:→ gkc: 问题事发文在""本版"",而且我们对应的是""事情""。 05/06 00:30
192F:→ gkc: 然後呢??问题是内容也是关系到本版的创版宗旨。 05/06 00:30
193F:→ gkc: 不然你那麽坚持,为了证明客观理性,而你又不是恐龙法官 05/06 00:30
194F:→ gkc: 那我们来公投嘛,来依循民主制度。 05/06 00:31
195F:→ gkc: 我发一篇文让版友在版上表示意见,如果多数认为你的说法是 05/06 00:31
196F:→ gkc: 硬凹不合常理,那你自我水桶如何?? 毕竟民主时代,版友才是 05/06 00:32
197F:→ gkc: 主人。有第三方客观公正,我们也不用互相坚持。 05/06 00:32
198F:→ WinDaNcE: 我个人认为该文的事实内容和这次事件程度上差异很大,这 05/06 00:32
199F:→ WinDaNcE: 是我的看法,当然你可以断章取义的引用作为支持你说法的 05/06 00:33
200F:→ gkc: 很抱歉,基於利益回避原则不是你说了算。 05/06 00:33
201F:→ WinDaNcE: 基础,但这并代表我会改变我的判断和看法,毕竟差异太大 05/06 00:33
202F:→ gkc: 因为该文对你不利,你当然会""认为""差异很大。 05/06 00:34
203F:→ WinDaNcE: 我请你去看你所引用文章的事实基础,再来比对这次事件, 05/06 00:34
204F:→ gkc: 很抱歉~既然这样那就公投阿?? 为何每次提民主公投你都不敢 05/06 00:34
205F:→ WinDaNcE: 况且这并不与我有任何利益,也无需要回避的地方 05/06 00:35
206F:→ gkc: 回应?? 是心虚吗?? 要是你的论点这麽有说服力,何必怕?? 05/06 00:35
207F:→ gkc: 不好意思喔,文章内容对你不利当然牵涉利益回避原则。 05/06 00:35
208F:→ WinDaNcE: 上诉至组务,为何你们一直不敢?反而要发动公投? 05/06 00:35
209F:→ WinDaNcE: 请问哪里不利? 05/06 00:36
210F:→ gkc: 当然啦~嘴巴长在你身上你大可否认。 那就公投看谁说的符合 05/06 00:36
211F:→ gkc: 常理嘛~!! 05/06 00:36
212F:→ gkc: 理由很简单,因为民主制度版友最大。加上最近组务方面 05/06 00:36
213F:→ WinDaNcE: 在没有上诉组务之前,gkc的作法并不合乎程序 05/06 00:37
214F:→ gkc: 已经有一个申诉案被闲置超过一个月得""前科""。 05/06 00:37
215F:→ gkc: 所以因为组务机能几乎停摆,所以才以民主来论。 05/06 00:37
216F:→ WinDaNcE: 这我可以在板主板反应,请小组长协助 05/06 00:37
217F:→ gkc: 错罗~你既然知钱那麽爱讲""宪法""。 05/06 00:37
218F:→ gkc: 很抱歉~版主版之前就被反应过因为是隐版,所以黑箱作业嫌疑大 05/06 00:38
219F:→ gkc: 版友公开表示意见才是最公正客观。 05/06 00:38
220F:→ gkc: 既然你那麽爱讲""宪法"",更应知道宪法附与人民 05/06 00:38
221F:→ gkc: 选举、罢免、创制、附决。 05/06 00:39
222F:→ WinDaNcE: 谁讲宪法? 你很爱偷换概念与描述文字 05/06 00:39
223F:→ gkc: 既然如此,现在就可以创制看大家认为版主要不要为了 05/06 00:39
224F:→ WinDaNcE: 我只讲组务与板规 05/06 00:40
225F:→ gkc: 不实言论而负责。 05/06 00:40
226F:→ gkc: 你自己之前支持D大的理由你自己都说是因为宪法保障言论自由 05/06 00:40
227F:→ gkc: 现在又要翻盘?? 05/06 00:40
228F:→ gkc: 而且不好意思,站规里面也说,PTT应符合中华民国法律。 05/06 00:41
229F:→ gkc: 既然如此,宪法也是中华民国法律。你要不要承诺嘛。 05/06 00:41
230F:→ gkc: 我发一篇连署文,如果多数同意我的说法,你就自己自裁。 05/06 00:42
231F:→ WinDaNcE: 不对吧~gkc说组务机能停摆,请指出事实证明 05/06 00:42
232F:→ gkc: 以避免PTT老有人违反民主机制,独裁运作。 05/06 00:42
233F:→ WinDaNcE: 现在有两位小组长,和gkc描述不符,你是否该为你不实言论 05/06 00:43
234F:→ WinDaNcE: 负责 05/06 00:43
235F:→ gkc: 组务最新一篇文章就有人提出质疑,本人质疑停摆并非无据。 05/06 00:43
236F:→ gkc: 笑话~你自己看最新一篇文章,过了一个多月。 05/06 00:43
237F:→ gkc: 连原本检举的人都在下面推文问说都过一个多月了为何没有 05/06 00:44
238F:推 aki0530: 版主先生,请问需要我把你对我的指控整理一篇给您吗? 05/06 00:44
239F:→ gkc: 小组长出来回应?? 而且还不只一个人质疑。 05/06 00:44
240F:→ gkc: 有凭有据我没说错。 05/06 00:44
241F:→ aki0530: 版主你是否也要对自己的不实言论来负责呢? 05/06 00:45
242F:→ gkc: 事实就是,连小组规定各版主都要求说14天要处理争议事件 05/06 00:45
243F:→ gkc: 结果定规定的人,拖了一个多月还不见回应~我当然能合理怀疑 05/06 00:45
244F:→ gkc: 是否机制停摆?? 05/06 00:46
245F:→ WinDaNcE: 不对喔~那篇废板申请文不符合废板组规,况且该板已有活动 05/06 00:46
246F:→ aki0530: "宪法"一词是版主你在9392篇自己提到的,请问你承认吗? 05/06 00:46
247F:→ WinDaNcE: 怎麽说没处理? 是不符合规定吧,gkc你的说法明显不符合事 05/06 00:46
248F:→ WinDaNcE: 实Y 05/06 00:46
249F:→ gkc: 合不合你说了算?? 推文里面都有人质疑不管合不合规定。 05/06 00:47
250F:→ gkc: 都至少说一声吧。 05/06 00:47
251F:→ gkc: 结果就是没有人回应,你要睁眼说瞎话吗?? 05/06 00:47
252F:→ WinDaNcE: 就说是断章取义对号入座,我说的前题是什麽,请看清楚该文 05/06 00:47
253F:→ aki0530: 版主先生,请问有看到是谁先提起宪法的吗? 05/06 00:47
254F:→ WinDaNcE: 描述内容 05/06 00:48
255F:→ gkc: 既然你这麽坚持,请你""举证组务版上""有哪篇小组长发的文章 05/06 00:48
256F:→ gkc: 有对这篇文章回应?? 05/06 00:48
257F:→ WinDaNcE: 应该是如果要将禁止吐槽列入板规 05/06 00:48
258F:→ WinDaNcE: 我是说禁止吐槽,ok? 05/06 00:48
259F:→ gkc: 举正阿~!! 再举不出你就自裁吧~!! 05/06 00:48
260F:→ WinDaNcE: 偷换概念更改描述文字... 05/06 00:49
261F:→ gkc: 快阿~我在等你耶~!! 你既然坚持我说的不是事实,那请举证 05/06 00:49
262F:→ WinDaNcE: gkc你说组务机能停摆,我请你举证说明组务机能停摆 05/06 00:49
263F:→ aki0530: 『宪法』来源出自於版主,请问公开证据你承认了吗? 05/06 00:50
264F:→ gkc: 小组长对於这篇申诉在组务版上回了哪篇文?? 05/06 00:50
265F:→ gkc: 好 05/06 00:50
266F:→ WinDaNcE: 断章取义 05/06 00:50
267F:→ gkc: 3/25日有人在组务版提出检举,然後到现在还没有任何回应y 05/06 00:51
268F:→ gkc: 以下是该文推文: 05/06 00:51
269F:→ gkc: → rec#####: 请问没人愿意受理吗?还是个人无法提出申请 05/06 00:52
270F:→ gkc: 04/24 00:54 05/06 00:52
271F:→ gkc: → re#######: 过了一个月了,如果不能废也给个理由吧 05/06 00:52
272F:→ gkc: 04/24 00:54 05/06 00:52
273F:→ gkc: 推 f########: 为何没有版主来回应呢?04/25 12:53 05/06 00:53
274F:→ gkc: → re#######: 请群组长paulnewman及pasaword 是否可说明? 05/06 00:53
275F:→ gkc: 04/26 00:41 05/06 00:53
276F:→ gkc: 推 fu#######: 所以命理版现在都没人管理可以无限打广告了吗 05/06 00:53
277F:→ gkc: 05/01 22:38 05/06 00:54
278F:→ gkc: 事实证明,早就有人因为为何组务案件至今为何没人处理?? 05/06 00:54
279F:→ gkc: 而质疑是否没人管理 05/06 00:55
280F:→ gkc: 看到这现象,本人质疑有停摆之嫌只是评论自己的见闻。 05/06 00:55
281F:→ gkc: 并非无据~!! 05/06 00:55
282F:→ WinDaNcE: 这与你说的组务机能停摆有何关系? 那篇根本没依废板程序 05/06 00:56
283F:→ gkc: 本人一向说话有凭有据,反倒是你,自己做错事也不敢以身作则 05/06 00:56
284F:→ gkc: 有没有看清楚 05/06 00:56
285F:→ WinDaNcE: 没有喔~你是说组务机能停摆,并不是质疑口吻, 05/06 00:57
286F:→ gkc: → re#######: 过了一个月了,如果不能废也给个理由吧 05/06 00:57
287F:→ gkc: 那也是就事论事。 05/06 00:57
288F:→ gkc: 事实上就算是到法院提告,没有依程序诉讼被退回。 05/06 00:57
289F:→ WinDaNcE: 板规和组规一样是板友在发言前要自行注意的事项 05/06 00:58
290F:→ gkc: 法院都还是会""附上退回理由"",不会一声不响。 05/06 00:58
291F:→ WinDaNcE: 不对吧,文件不符规定,立案根本不会成立 05/06 00:58
292F:→ gkc: 很抱歉~人家也已经依据小组组规提出废版。 05/06 00:58
293F:→ gkc: 依法有据,并非无据。 05/06 00:58
294F:→ WinDaNcE: 不符立案程序的案件怎麽可能送给法官审判,因此就说法院 05/06 00:59
295F:→ WinDaNcE: 机能停摆~gkc这...你觉得合理吗? 05/06 00:59
296F:→ gkc: 你错了~就像你去""自诉"",但没请律师写诉状,法院还是会 05/06 00:59
297F:→ WinDaNcE: 太牵强了吧~会不会? gkc你自己说说看 05/06 00:59
298F:→ gkc: 退回你的诉状,然後在信里告知你因为要""请律师""写诉状所以 05/06 00:59
299F:→ gkc: 不受理。 05/06 00:59
300F:→ gkc: 不好意思~人家也有饮用组务版上的废版规定,并非无据。 05/06 01:00
301F:→ gkc: 你要说人家无据你当然要提出证明才算数。 05/06 01:00
302F:→ WinDaNcE: 不对吧,连诉状文件格式写错,怎麽可能立案...别硬凹了 05/06 01:01
303F:→ gkc: 都有人质疑为何没有人回应了,我怀疑是有根据的。 05/06 01:01
304F:→ WinDaNcE: 光凭这样就说组务机能停摆,这样会不会有问题? 05/06 01:01
305F:→ gkc: 你才硬凹,我说的是不会立案,他也会退回然後"告诉你原因: 05/06 01:01
306F:→ gkc: 表示法院方至少不管合不合程序立不立案都会告知你。 05/06 01:02
307F:→ gkc: 不会一声不响。 05/06 01:02
308F:→ WinDaNcE: 不对吧~你是说组务机能停摆 05/06 01:02
309F:→ gkc: 光是有人质疑说是否开放无限打广告了吗?? 05/06 01:02
310F:→ gkc: 就表示职一的不只是我。 05/06 01:02
311F:→ gkc: 请你举证原文。 05/06 01:03
312F:→ gkc: 我原本说的一字一句。 05/06 01:03
313F:→ gkc: → gkc: 已经有一个申诉案被闲置超过一个月得""前科""。 05/06 01:04
314F:→ gkc: → gkc: 所以因为组务机能几乎停摆,所以才以民主来论。 05/06 01:04
315F:→ gkc: 表示我是依据有案件被闲置,并且表示你又扭曲我的话 05/06 01:04
316F:→ gkc: 我是说""几乎停摆"",不是停摆。 05/06 01:05
317F:→ gkc: 你又不实扭曲我的言论一次。 05/06 01:05
318F:→ gkc: 所以既然组务有这方面的问题,表示组务极可能无法解决版主 05/06 01:06
319F:→ gkc: 自己违规却球员兼裁判,也可能无法制衡版主独裁与横行。 05/06 01:07
320F:→ gkc: 此时当然是回归基本的""民权"",凭什麽身为民主制度主人的 05/06 01:07
321F:→ gkc: 版众,不能用自己手中的选票来决定的版的未来。 05/06 01:08
322F:→ gkc: 讲白了你跟小组长都是版众的""公仆"",民主制度谁是主人, 05/06 01:09
323F:→ gkc: 你有搞清楚吗?? 所以你不自裁的话,到底要不要我发投票文 05/06 01:09
324F:→ WinDaNcE: 不对吧"前科"是什麽意思? 是有违法的事实才能称为前科 05/06 01:09
325F:→ gkc: 让大家用选票决定客观的创制?? 05/06 01:10
326F:→ WinDaNcE: 你说几乎停摆,那是停摆? 还是没有停摆? 05/06 01:10
327F:→ gkc: 依组上规定版主必须14天内处理争议事件。 05/06 01:10
328F:→ gkc: 很明显,小组版的版主就是小组长,他并未处理。 05/06 01:11
329F:→ WinDaNcE: 你要先证明组务有你所宣撑的"前科" 05/06 01:11
330F:→ gkc: 快要接近停摆,也可能停摆,所以如果组方要自清。 05/06 01:11
331F:→ gkc: 已经说了。 05/06 01:11
332F:→ WinDaNcE: 不对吧~质疑是你说的,你要别人举证? 你这样对吗? 05/06 01:12
333F:→ gkc: 而且真要说小组的前科还不只这一桩,违反规定废版也是。 05/06 01:12
334F:→ gkc: 因为你连饮用我的话你都引用错误,我当然要你举证。 05/06 01:12
335F:→ WinDaNcE: 前科? 几乎停摆? 你要描述清楚啊? 05/06 01:13
336F:→ gkc: 如果组方要自清的话,请赶快处理版友的废版要求。 05/06 01:13
337F:→ gkc: 描述很清楚了,但是你引用错误,所以你要不要自裁嘛。 05/06 01:13
338F:→ gkc: 所以不要想转移话题,因此我有足够的理由不信任组务。 05/06 01:14
339F:→ WinDaNcE: 你都没有确认组务几乎停摆了,就说认定有前科 05/06 01:14
340F:→ WinDaNcE: 话不都是你在说? 05/06 01:15
341F:→ gkc: 这时当然是回归民主,因为民众才是主人,你跟小组长都是公仆 05/06 01:15
342F:→ gkc: 别搞错了。 05/06 01:15
343F:→ gkc: 事实摆在眼前,如果只有我质疑这点,你批我也许合理。 05/06 01:15
344F:→ WinDaNcE: 喔~不好意思~我是板仆,属於义工性质,不是公朴,没有领薪 05/06 01:16
345F:→ gkc: 但是已经在我之前有不只一位反映这问题,表示这是一个"客观" 05/06 01:16
346F:→ gkc: 的问题。 05/06 01:16
347F:→ gkc: 然後呢?? 没领薪的公仆还是公仆,不然要选举干嘛?? 05/06 01:16
348F:→ WinDaNcE: 民众纳税钱并没有因为我被选为板主而发到我口袋中 05/06 01:17
349F:→ gkc: 那又如何,意思是你是版众的公共仆人,懂吗?? 05/06 01:17
350F:→ WinDaNcE: ptt是非营利机构,基本上我认为板主与组长都是义工性质 05/06 01:18
351F:→ gkc: 主人还是版友。 05/06 01:18
352F:→ gkc: 义工性质的公仆还是公仆,歹势。 05/06 01:18
353F:→ WinDaNcE: 那是你的说法~你还没说几乎停摆倒底是停摆了还是没停摆 05/06 01:18
354F:→ WinDaNcE: 前科的说法又从何而来? 05/06 01:19
355F:→ gkc: 基本上既然成立版要联属,版主也要投票表事就是民主制度。 05/06 01:19
356F:→ gkc: 前科指的就是,上面板友反映的这件事。造成多位版友不满。 05/06 01:19
357F:→ gkc: 真是好笑了,停不停摆可以跟电池一样数据化?? 05/06 01:20
358F:→ WinDaNcE: 喔~所以你的意思是说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要用投票表决? 05/06 01:20
359F:→ WinDaNcE: 我可以这样理解吗? 05/06 01:20
360F:→ gkc: 如果 05/06 01:20
361F:→ gkc: 版务一年一篇文,有人硬凹说毕竟有文,不算停摆。 05/06 01:21
362F:→ WinDaNcE: 你的民主制度还真前所未见 05/06 01:21
363F:→ gkc: 但显然不符合众人尝试。 05/06 01:21
364F:→ gkc: 这个不好笑,因为民主都会有制衡机制。 05/06 01:22
365F:→ gkc: 民众的选票就是防止独裁者的制衡机制。 05/06 01:22
366F:→ gkc: 所以版友自然可以以立法院的角度审核版主的规定何里否?? 05/06 01:23
367F:→ gkc: 不然要是有人独裁又自己带头违法,如何制衡?? 05/06 01:24
368F:→ gkc: 何况,组务的问题已经引起很多人质疑,所以本人的评论属於 05/06 01:26
369F:→ gkc: 基於公共事务的合理评论,也并非无据,所以合理。 05/06 01:27
370F:→ gkc: 就算组方要告我,也是不会起诉,相关法条我很熟悉。 05/06 01:27
371F:嘘 gkc: 加上民主本身就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的权力。 05/06 01:30
372F:嘘 gkc: 所以如果你还是坚持你的认定是对的,超级客观,最好的证明 05/06 01:34
373F:→ gkc: 办法就是,你请小组长""欢迎来告我"",但是你跟小组长必须 05/06 01:35
374F:→ gkc: 公开承诺,如果我获不起诉或者无罪,你跟小组长都要下台负责 05/06 01:35
375F:→ gkc: 因为表示你的认定是错的。 反之如果我被判有罪,你可以办我 05/06 01:36
376F:→ gkc: 没关系。 05/06 01:36
377F:→ gkc: 你敢拿你的乌纱来当赌注我就敢跟你对赌。 05/06 01:37